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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司法局2018年部门决算

2019-8-23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33| 评论: 0|来自: 县司法局    

摘要: {"原始ID":"14c1cad7ceb046e78ce97b820cad30e0","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3日","发布者":"县司法局    ","附件":[{"Filepath":"/documents/15183/1420643/7497154007593436.xls","Name":"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司法局公开表.xls","Filetype":"xls"}]}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5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7

第四部分 附件 30

附件1 30

附件2 36

第五部分 附表 3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7

二、收入总表 37

三、支出总表 3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7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3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37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7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7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7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37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县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部门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业务活动。

4、管理指导、协调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

5、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监督管理所属社团组织。

6、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装备建设。

7、负责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本系统人事警务和干警培训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重点完成工作主要是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普法宣传工作,完成了人民调解收案数2017件,结案数1991件; 法律援助收案数259件, 结案数259件; 刑满释放人员301人; 社区服刑人员178人等职责范围内的重点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大英县司法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大英县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大英县法律援助中心

2.大英县社区矫正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929.54万元,支出911.70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169.09万元,增长22.23%。支出增加96.58万元,增长11.84%,主要变动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新进人员、正常调资等。 

 图1.png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929.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0.22万元,占95.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9.32万元,占4.2%。

 图2.png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911.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1.84万元,占78.07%;项目支出199.86万元,占21.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png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890.22万元、支出872.3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9.77万元,增长17.06%。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7.26万元,增长7.02%,主要变动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新进人员、正常调资等原因。

 图4.png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2.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69%。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7.26万元,增长7.02%。主要变动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新进人员、正常调资等原因。

 图5.png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2.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万元,占0.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93万元,占7.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2.02万元,占2.52%;住房保障(类)支出37.76万元,占4.33%;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747.17万元,占85.65%,农林水(类)支出0.5万元,占0.06%。

 图6.png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72.3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199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建设儿童之家相关支出。

2.公共安全(类)2040601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03.81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

3.公共安全(类)2040602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8.3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装备、办案业务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类)2040650司法(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9.69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

5.公共安全(类)2040604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支出决算为15.42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开展基层法律工作的印刷费、基层司法人员差旅费、人民调解员劳务费、指导安置帮教工作业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6.公共安全(类)2040605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支出决算为14.5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7.公共安全(类)2040607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支出决算为31.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工作所需的印刷费、差旅费、办公费、培训费等支出。

8. 公共安全(类)2040610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支出决算为110.5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一是23名社区矫正辅助工作人员的劳务费57.50万元;二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所需的印刷费、差旅费、办公费、培训费等支出。

9.公共安全(类)2040699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81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在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乡镇补贴经费。

10.农林水(类)2130799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第一书记工作补助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5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2.93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0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9.69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等购买。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0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33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等购买。

14.住房保障(类)221020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7.76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2.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7.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5.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67万元,完成预算92.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国内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30万元,占78.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7万元,占21.51%。具体情况如下:

 图7.png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0万元,完成预算94.6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62万元,下降11.63%。主要原因是司法行政工作中的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大英监狱修建等相关业务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严格按照公车管理规定执行。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0。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3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工作中的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大英监狱修建等相关业务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7万元,完成预算84.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78万元,下降18.79%。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接待, 且接待标准、人数、批次有所下降。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563人次,共计支出3.3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等业务相关部门业务学习、各业务单位之间的业务交流、上级业务部门来局检查工作等接待所发生的费用。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3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563人次,共计支出3.37万元,主要是用于局机关的来人来客接待、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等业务相关部门业务学习、各业务单位之间的业务交流、上级业务部门来局检查工作等接待所发生的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所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都发挥了应有的职能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大英县普法宣传工作旨在实现全民的“懂法、知法、守法”,提高全体群众的法律意识,村、社区居民群众满意度为100%。2018年大英县司法局以“七五普法”、“法律七进”和“基层法治示范创建”为抓手,聚焦重点区域,聚焦基层基础在全县大力开展了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企业(单位)、法律进寺庙活动,引导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以上活动累计发放普法年画7000余份,各类法律知识宣传单10000余份,法治口袋3000余根。

 2、2018年以来,全县各司法所组织辖区内人民调解组织累计排查矛盾纠纷89场次,预防纠纷78件,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822件,调解矛盾纠纷1822件,调解成功1813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排查和调解一般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发挥较为明显,有效预防了矛盾纠纷的升级和恶化。已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包括交调委1个,医调委1个,其它调解组织6个。各调委会均有5名调解员。成功调解交通事故纠纷78件,调解医疗纠纷29件。

3.2018年大英县司法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59名,已顺利解除155名矫正对象并转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阶段。社区矫正中心、司法所开展了6次涉黑涉恶摸底核实排查工作,针对在册的社区服刑人员及近五年刑满释放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对涉黑人员及有涉黑前科的人员进行了多次调查核实和摸排,明显提高了大英县社区矫正工程的力度,在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4.目前,大英县已全面建成12个镇乡(园区)法律援助工作站,镇乡创建工作站率达100%。同时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全县331个村(居)委会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法律援助中心及工作站一共接待来电、来访法律援助咨询2684余人次,完成目标任务2400人次的111.83%;完成法律援助事项2166余件,完成目标任1940件的111.65%;完成法律援助案件259余件,完成目标任务230件的112.61%,实现了法律援助网络全覆盖,畅通了法律援助的申请渠道,方便困难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人民调解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50万元,执行数为10.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人民调解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

2.法律援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50万元,执行数为12.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明显提高了大英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力度,在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规划、管理制度等需要进一步健全。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健全项目规划、管理制度。

3.普法宣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4.50万元,执行数为14.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明显提高了大英县普法工程的力度,在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预期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明确不够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明确项目预期效益或其他目标更细化。

4.社区矫正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7.50万元,执行数为97.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明显提高了大英县社区矫正工程的力度,在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社区矫正工作量大,经费不能相匹配。下一步改进措施:争取提高社区矫正预算经费匹配相应工作。

5.安置帮教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加大了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力度,发现的主要问题:安置帮教与社区矫正衔接力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共同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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