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真正让“遂宁效率”成为“遂宁品牌”

通仙乡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9-3-11 17:51|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34|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摘要: {"原始ID":"bd25c92ed1404c70aa0eff8bc185e139","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1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门户网","附件":[{"Filepath":"/documents/15183/1420643/08855656100919118.xls","Name":"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Filetype":"xls"}]}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大英县通仙乡人民政府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较2018年下降0.4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乡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严禁超标准接待的规定,在发生公务接待时,应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根据派出单位公函制定接待方案,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审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和报销相关费用,规范了接待标准和接待范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大英县通仙乡人民政府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8无下降。主要原因是:我乡公务用车在2017年公车改革过程中取消现我乡无公务用车。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通仙乡政府2019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22万元,其中:会议费1.86万元,培训费1.76万元,差旅费3.6万元。

(一)会议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3.62%,主要原因是精简会议。

(二)培训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4.34%,主要原因是外出培训减少。

(三)差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3.48%,主要原因是外出事项减少。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英县通仙乡人民政府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通仙乡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通仙乡政府及下属通仙乡农业服务中心、通仙乡宣传文化服务中心、通仙乡村建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9.84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1.64万元,增长3.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大英县通仙乡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电脑和打印机采购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通仙乡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购置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0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通仙乡2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qrcode
手机扫码,畅快体验!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