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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规范清理整治民办幼儿园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4-5 14:55|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7|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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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府办函〔2021〕30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规范清理整治民办幼儿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大英县规范清理整治民办幼儿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  

 

 

 

 

 

 

 

大英县规范清理整治民办幼儿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试行)》精神,切实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保障在园幼儿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促进我县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规范清理整治民办幼儿园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改善办园条件,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园务管理,提高办园质量,保障全县学前教育安全、有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内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全面负责对辖区内的相关幼儿园进行清理整顿。

(二)部门联动原则。县政府统筹协调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组织教体、卫健、市场监管、应急、公安、住建、消防、综合执法、司法等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切实将清理整顿工作落实到位。

(三)分类治理原则。对基本符合办园标准,但某些方面需整改和完善的,限期整改;对不符合办园条件的,特别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予以取缔。

(四)标本兼治原则。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合理布局幼儿园,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水平,引导家长将幼儿送入正规幼儿园,从源头上杜绝无证幼儿园的出现。

三、规范清理整治内容

对全县所有民办幼儿园开展清理整治。

(一)检查整治全县建制民办幼儿园的制度建设、园务管理、办园条件、办园行为、办园质量等。重点对幼儿园园舍安全、用车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消防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和周边环境及其他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二)全面清理无证办园行为,防止无证园反弹。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

(一)摸底排查阶段(2021年4月1日—4月30日)。各相关部门分成三组(附件2),对全县民办幼儿园在办园条件、安全、卫生、师资、设施设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逐园下达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一是对已取得《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四川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试行)》进行实地检查。全面排查是否存在校舍、用车、消防、食品、疾病传染等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存在规模过小、设施设备严重不足、办园条件极其简陋、教育教学行为不规范、保教质量得不到保证、不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等情况;排查有无占道办园、乱搭乱建行为。二是坚决关停取缔无证园。对拒不执行停办、取缔决定的幼儿园,由教体、公安、司法、住建、消防、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按有关规定强制执行;对已经取缔的无证园加强监督检查,防止无证幼儿园出现反弹。

(二)集中治理阶段(2021年5月1日—6月30日)。根据排查出的具体问题,按照“一园一策”提出整治方案,报县规范清理整治民办幼儿园专项工作小组,各民办幼儿园要切实落实整改措施,按时按质进行整改。各相关单位、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类治理、标本兼治”原则,按照排查分组对各幼儿园整治情况进行督促,确保各园按时完成整治工作。对未按时按质完成整治工作的民办幼儿园,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停办、取缔。各镇、盐井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日常检查和管理,在集中规范清理整治期间要加强协调,通力合作,形成高压态势,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教体部门负责检查办园条件、办园行为、师资队伍、制度建设等工作。综合执法、公安、交运部门负责检查校园周边环境、幼儿园安保、校车安全运营等工作。消防部门负责检查园所消防安全工作。卫健部门负责检查保教人员及幼儿健康、传染病防控等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检查食堂卫生及食堂设备、设施配置等是否符合标准。各镇、盐井街道、住建和应急部门负责检查幼儿园园舍建设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对整改后仍不达办园标准和缺乏基本办园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幼儿园停办、取缔工作进行审核把关。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7月1日—8月31日)。规范清理整治工作结束后,县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定期、不定期地对民办幼儿园进行检查,建立长效机制,严格幼儿园办园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招生办园,严格民办园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保障民办幼儿园安全、健康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民办幼儿园规范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规范清理整治民办幼儿园专项工作小组(附件1),全面负责民办幼儿园规范清理整治工作。

(二)严格工作纪律。在规范清理整治工作中,要确保公平、公正,对于干扰、阻碍规范清理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本着“就近、家长自愿”的原则,妥善做好被停办、取缔幼儿园在园幼儿的分流安置工作。分流安置工作务必于2021年6月底前全部落实,确保2021年秋季开学时幼儿能正常入园。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规范清理整治民办幼儿园工作情况,及时公布被取缔幼儿园名单,引导家长选择规范、合格的幼儿园。建立举报制度,设置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的无证办园问题及时核实、妥善处理。加强对幼儿园的日常工作指导,引导幼儿园不断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办园行为,确保在园幼儿健康成长。

 

附件:1.大英县规范清理整治民办幼儿园专项工作小组

2.大英县规范清理整治民办幼儿园分组安排

 

 

 

附件1

 

大英县规范清理整治民办幼儿园专项工作小组

 

组  长:陈立国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谢  彦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白儒峰  隆盛镇宣传统战委员

成  员:王  兵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  浪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代旭辉  县应急局副局长   

彭  波  县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

邓小云  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梁  星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  杨  县综合执法局特勤大队大队长

任  山  县司法局政治处主任

陈元金  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王怀才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魏新波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

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李浪兼任。

 

附件2

 

大英县规范清理整治民办幼儿园分组安排

 

第一组

组  长:李  浪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成  员:县教育体育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盐井街道办事处

检查学校:笋芽儿幼儿园、小天使幼儿园、未来天使幼儿园、乐乐幼儿园、七彩乐意幼儿园、新盛幼儿园、新晨幼儿园、春苗幼儿园、卓童幼儿园、新星启智幼儿园、小太阳幼儿园、童星幼儿园、英格贝尔幼儿园、启蓓多元智能幼儿园、金果果幼儿园、金蓓幼儿园、环城幼儿园、森迪幼儿园、博美卓尔幼稚园、博美倬尔幼儿园、金太阳幼儿园、莱茵河畔幼儿园、青龙湾幼儿园、红太阳幼儿园、学府幼儿园

第二组

组  长:代旭辉  县应急局副局长

成  员:县应急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蓬莱镇、回马镇、隆盛镇、金元镇

检查学校:小蜻蜓幼儿园、蓝天幼儿园、巧韵幼儿园、郪口宏卓幼儿园、文武幼儿园、捉月幼儿园、童梦幼儿园、红果果幼儿园、新希望幼儿园、国志双语幼儿园、永明幼儿园、金河湾幼儿园、智多星幼儿园,以及蓬莱镇、回马镇、隆盛镇、金元镇辖区内无证幼儿园

第三组

组  长:彭  波  县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

成  员: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应急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河边镇、卓筒井镇、象山镇、玉峰镇、天保镇

检查学校:蓝精灵幼儿园、阳洋乐幼儿园、星花佳园幼儿园、大堰星星幼儿园、阳光幼儿园、童音幼儿园、糖果果幼稚园、富乐幼儿园、圣象幼儿园、梓瑞幼稚园、启航幼儿园、百灵鸟幼儿园、天保新兴幼儿园,以及河边镇、卓筒井镇、象山镇、玉峰镇、天保镇辖区内无证幼儿园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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