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展在建项目安全大检查。以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触电等事故为重点,突出深基坑支护等重点部位专项治理。重点排查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风险以及违规施工,无安全警示标志等施工行为。加大对在建农业田间工程、沼气工程、提灌站新建或技改项目的安全检查力度。重点整治无资质施工、违法转包分包、不按设计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农业生产发展股、乡村治理股、农业生产发展股
(四)开展种养殖企业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种植养殖企业生产记录、经营档案是否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是否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安全隐患排查记录是否健全;现场检查办公区域、生产区域及库房设备、设施用电情况,消防设施是否正常维护保养。
责任单位:各镇畜牧兽医站、农业生产发展股
(五)开展屠宰场所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畜禽屠宰是否有应急预案,是否定期监测、检查,制冷车间是否有浓度检测仪器,是否能报警,电麻机是否正常使用,锅炉是否安全,传动设备是否安全,配电箱、电线、防水开关是否正常,是否有专人负责。
责任单位:各镇畜牧兽医站、政策法规和行业管理股
(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突出机关办公场所、农资经营网点、各类沼气工程等火灾高危单位以及职工宿舍等敏感场所,持续开展火灾防控工作。开展电气火灾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整治办公用电器产品及其线路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责任单位:各镇畜牧兽医站、机关各股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站)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作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抓手。要明确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责任;各分管业务领导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开展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做到风险管控不留死角、隐患治理没有盲区。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股室(站)要加强工作协调和联系,建立信息共享、及时反馈、协同整治等机制,通过专题研讨、联合执法、信息通报等多种方式,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将大检查各项措施要求落实在基层一线,有力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持续进行。
(三)严格执法检查。各股室(站)要把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与“打非治违”和执法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提升检查执法质量,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依法从严查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执法结果运用,提高违法成本,在主流媒体上曝光违法违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管理制度。
(四)着力化解风险。各股室(站)要把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作为专项整治的重要目标,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抓好落实。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认真做好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储备,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值班制度,及时上报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组织力量科学妥善处置。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股室(站)分别于6月3日和10月3日报送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总结至局B区办公楼302室(联系人:胡艳萍,联系方式:18113462513),资料应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重大情况信息随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