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事故。根据省道安委印发的《深入开展存量变型拖拉机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川道安委〔2020〕16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和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1〕1号)明确的变型拖拉机“按照严于低速载货汽车的强制报废年限规定”,加快存量清零进度,结合我县实际。现对我县存量变型拖拉机予以公告作废,公告期满后进行注销登记。公告作废注销的牌证继续使用的,相关部门将依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自行承担。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带上相关资料到大英县农业农村局核实(联系电话:0825-7820512)。
变型拖拉机号牌:
川0901968 川0902537 川0911173 川0900123
川0900703 川0900954 川0910523 川0911227
川0902906 川0902916 川0903253 川0903251
川0903352 川0903343 川0911556 川0911558
川0903362 川0911729 川0911730 川0911725
川0911881 川0911899 川0903508 川09C0235
川09C0234 川09C0239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