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社事办,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困难群众救助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英县民政局
2021年4月9日
“我为群众办实事”困难群众救助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党史学习教育部署要求,结合《民政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大民组发〔2021〕4号)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立足困难群众生存和发展现实需要,主动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坚持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引导困难群众感党恩、听党话、坚定不移跟党走,以优异成绩向建党一百周年献礼。
二、时间安排
2021年3月-12月。
三、主要任务
(一)抓低保“漏保漏兜”,实现应保尽保。在低保、特困人员基础上,全面核查未纳入低保、特困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困难老人、未成年人及其他困难家庭,对持有本县常住户籍,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居住在本县的居民,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年人均年收入低于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边缘户,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收入核算、民主评议、镇(街道)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二)抓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夯实照料护理。精准认定特困供养人员,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及时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开展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结果和服务需求,发放照料护理费,加强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改造,逐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对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经本人同意,镇(街道)可委托其亲友或村(居)民委员会等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住院陪护等服务,并督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协议人做好照料护理,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三)抓突发状况生活保障,强化急难救助。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要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可以视情先给予临时救助,及时缓解其生活困难,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对因子女就学、疾病治疗等造成家庭支出较大,正常生活受到影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在解决住房问题过程中基本生活遇到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通过临时救助及时保障好他们的基本生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各股室把完成好上述三项任务作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有力抓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推动实践活动落实落地。
(二)抓好贯彻落实。局机关各股室要加强对镇(街道)社事办指导,聚焦困难群众,围绕《民政局2021年工作要点》和“我为群众办实事”三项任务,紧盯困难群众救助申请、审核、审批中存在的关键环节,跟踪督办,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合力推进实践活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加强成果报送。局社会救助和儿童保障股要做到任务进展情况明确、工作台账动态更新、资料文档规范;局办公室要及时整理报送实践活动宣传材料、新闻稿件,定期向大英县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任务推进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