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要求,现将目标绩效办督查通报第4期后及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调度及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一)工作统筹及调度情况。今年一月以来,县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大禁办,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筹备组织了两次大英县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会议,明确了工作任务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领导小组组长的讲话精神及工作要求以大禁办〔2021〕5号文件印发各成员单位。组织召开了一次三无船舶处置和自用船舶规范管理专题会议,与县委绩效办五次督查了工作进度,与县交通运输局两次督查了“三无船舶”和乡镇自用船舶清理及规范管理情况。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3次禁捕执法会议,统一了两法衔接具体工作。坚持禁捕禁钓执法常态巡查检查,通过县禁捕钉钉工作群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提醒、催办各项阶段性工作,特别是检查发现的钓鱼情况第一时间通知辖区立即劝离处置。
(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1.建立了月调度工作机制。印发了《大英县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禁捕退捕月调度工作的通知》(大禁办〔2021〕6号),明确了月调度工作内容,月调度工作要求和月调度信息报送制度。
2.建立了禁捕和退捕工作简报制度。目前已经印发工作简报2期,主要刊印我县禁捕退捕重点工作进度和信息,中省主要领导指示批示和会议精神。
3.完善了执法能力建设。完成了6名县级渔政协助巡护员、5名镇级渔政协助巡护员、152名村级网格渔政协助巡护员的招聘工作;完成了执法装备招标工作,采购了执法艇3艘、执法记录仪6台、摄像机1台、无人机2架。
4.建立了工作台账。今年1月1日起,大禁办建立了禁捕退捕工作台账,详细记录了每天的工作统筹调度、工作督查检查、工作催办和落实等情况。
5.按时办结《大英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根据市政府七届七十五次常务会议的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议定事项督办通知(遂督会〔2021〕3号)要求,从3月9日起,每周将相关工作情况“按程序审签后交县委绩效办统一反馈市目督系统”,已按时办结《大英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5次。
6.编制了《大英县天然水域钓鱼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大英县禁捕退捕工作约谈制度(试行)》,通过充分酝酿,借鉴学习了其他地方的规定,目前已经完成《大英县天然水域钓鱼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按照相关程序审定后实施;《大英县禁捕退捕工作约谈制度(试行)》正在编制过程中。
二、
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于1月6日、1月27日和2月25日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第一次会议精神,多形式、多渠道加强禁捕退捕的宣传工作。目前,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县禁捕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已发送宣传短信2.7万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4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615余幅,设置固定禁捕退捕宣传牌50个,1、2月份每日滚动播放电视台、广播、新媒体、村级广播3次以上,与经营户签订《禁止加工、销售、经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水产品承诺书》500余份,对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进行跟踪报道,提高群众知晓率,营造了良好的禁捕退捕氛围。
三、退捕渔民就业安置情况
一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5个工作组,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开展春节期间全覆盖走访慰问,上门入户面对面调查退捕渔民家庭情况、社保情况、2021年的就业意愿等,电话访问了未在家的退捕渔民,联系了村(社区)了解退捕渔民家庭情况,摸清了有意愿从事护渔员公益性岗位的退捕渔民22人。二是根据摸排情况,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先后出台了《关于2021年针对退捕渔民开发公益性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函〔2021〕19号)、《关于2021年针对退捕渔民开发护渔员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大人社函〔2021〕51号)和《关于2021年针对退捕渔民开发护渔员公益性岗位(第二批)的通知》(大人社函〔2021〕55号)等3个文件,对开发和管理退捕渔民护渔员公益性岗位进行了规范,明确了护渔员工作岗位职责范围,签订了岗位目标责任书,对申报岗位的退捕渔民进行了公示,对符合上岗条件的及时签订了协议书,完善上报公益性岗位申报相关资料到县就业局,“一对一”兜底安置了就业困难退捕渔民。三是安排工作人员对无就业意愿的5人继续开展一对一服务,动态了解他们的就业创业意愿,宣传人社的就业创业政策,并提供全方位的跟踪服务。
四、退捕禁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