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1〕33号
根据大英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的情况说明,位于大英县青龙坡村4、5、6社的国有建设用地,地籍号为510923110010005000、510923110010003000、510923110010004000,其中地籍号510923110010005000中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7个,分别是:罗文姬证号为大国用(2003)字第2973号、叶思源证号为大国用(2003)字第2976号、赵卉证号为大国用(2003)字第2978号、钟定宇证号为大国用(2003)字第2983号、张昌荣证号为大国用(2003)字第2985号、李金凤证号为大国用(2003)字第2987号、唐琳琳证号为大国用(2003)字第2989号。已被政府于2018年征收,该权利已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地籍号为510923110010005000、510923110010003000、510923110010004000的国有建设用地及其中地籍号510923110010005000中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7个,分别是:罗文姬证号为大国用(2003)字第2973号、叶思源证号为大国用(2003)字第2976号、赵卉证号为大国用(2003)字第2978号、钟定宇证号为大国用(2003)字第2983号、张昌荣证号为大国用(2003)字第2985号、李金凤证号为大国用(2003)字第2987号、唐琳琳证号为大国用(2003)字第2989号作废。如有异议,需在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
特此公告。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7日
联系电话:0825-7875058
地 址: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3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