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担当,分类施策。一是各承办单位要有主动担当精神,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主动牵头承办,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妥善处理好每一件群众诉求,坚决杜绝推诿退单的情况;二是分类施策,逐一销号。对疑难问题、历史原因问题、矛盾化解等不能立即解决的诉求,应建立工作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按照工作计划及时跟踪督办,适时向群众反馈办理进度,争取群众最大的理解与支持。
(二)加强对接,提高效能。各二级单位对群众无效诉求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并在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的前提下,加强与县热线办的沟通对接,反馈相关佐证材料,争取向市热线中心申请直办或不纳入回访评价。
(三)落实责任,确保“三率”。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会商研究,听取热线工作汇报,总结经验与不足。分管领导要督促、提醒承办人员每天及时下载、办理热线工单,审核回复意见。承办人员要深入调查、认真分析、回复告知、跟踪回访,提高办理质效,确保我县热线“三率”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