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 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0〕192号)要求,现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298万元。
该项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精减退职职工生活救济、起义投诚人员生活补助、特殊困难儿童生活资助、绿色惠民殡葬、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和新增人员体检补助支出。
请你单位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有关政策落实到位。对挤占、挪用或不讲效益造成损失浪费的,县财政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27号令)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大英县财政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