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清理结果的决定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川府发〔2014〕35号)要求,经县政府四届25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决定全面取消县本级1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省、市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要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政府内部审批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要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取消的县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
大英县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4日
附件
取消的县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
(共10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部门 |
审批对象 |
1 |
格式条款备案 |
县工商质监局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类 |
2 |
健康体检项目目录备案 |
县卫计局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类 |
3 |
在川举办的省级比赛审核 |
县文广局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类 |
4 |
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审批 |
县水务局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类 |
5 |
对办理税务登记的核准 |
县税务机关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类 |
6 |
对申报纳税方式的认定 |
县税务机关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类 |
7 |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含与港澳台协议)待遇审批 |
县税务机关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类 |
8 |
企业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条件的业务的核准 |
县税务机关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类 |
9 |
企业享受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缩短折旧年限所得税优惠的核准 |
县税务机关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类 |
10 |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 |
县税务机关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