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易地扶贫安置住房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玉峰镇)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若有异议,需在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316室,联系电话:0825-7875058
附件: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明细(玉峰镇)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