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1]9号
继承人何世富、何晓春、何艳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唐素英位于蓬莱镇魁山路376号玉山香林1幢2单元4楼1号不动产继承和安置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90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继承人何世富、何晓春、何艳名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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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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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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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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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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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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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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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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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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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2019)大英县不动产权第00085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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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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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世富、何晓春、何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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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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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镇魁山路376号玉山香林1幢2单元4楼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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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2月9日
联系电话:0825-7875058
地址: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3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