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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大英县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2-7 14:39|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31|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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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农 发〔20215  

大英县农业农村

关于大英县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安全隐患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畜牧兽医站机关各股室

为切实消除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制定《开展全县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英县农业农村

                                 2021126日

大英县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安全隐患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府办函20217)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消除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安全隐患,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农业机械机库棚、提灌站泵房,畜禽养殖屠宰用房,水产养殖用房,经济作物产业塑料大棚,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用房,沼气工程用房等。

二、整治目标

2021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对农业生产设施用房的摸底排查,建立基础数据库,做到排查一处,登记一处;2021年6月底,基本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业生产设施用房的重点整治;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全县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安全隐患整治目标任务。同时建立常态化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建设管理制度,规范标准,不断提升农业生产设施用房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平。
    三、工作任务
    按照农业生产设施用房产权人(使用人)自查、各股室(站)督查的方式,扎实推进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重点排查。对农业生产设施用房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建设年限长、标准低、质量差,且明显年久失修的农业生产设施用房。二是经加层、改建扩建设的农业生产设施用房。三是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四是使用预制板的农业生产设施用房。五是存在采用易可燃材料彩钢板搭建、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的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六是位于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农业生产设施用房。七是河道、泄洪通道等洪水灾害隐患点的农业生产设施用房。
    (二)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股室(站)要结合实际对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农业生产设施用房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农业生产设施用房结构安全排查;配合应急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指导开展农业生产设施用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配合自然资源部门指导开展农业生产设施用房选址是否位于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周边安全进行排查;配合水利部门负责开展农业生产设施用房选址是否位于洪水灾害隐患点及周边防汛安全情况进行排查。
    (三)安全评估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可因地制宜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组或部门工作组等多种方式,及时开展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重点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业生产设施用房、非经营性但涉及人员聚集使用的农业生产设施用房进行安全性评估或鉴定。
    (四)分类集中整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农业生产设施用房产权人(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的责任主体,各股室(站)要依托镇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扎实有序推进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一是分类制定处置措施。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农业生产设施用房,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予以拆除,该加固的及时加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采用彩钢板等易可燃材料搭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要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且经常性使用的房屋,要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长期空置不用的农业生产设施用房,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防范措施;对于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地质灾害隐患和洪水灾害隐患的农业生产设施用房,要指导业主做好隐患防范治理工作。
    二是抓好重点整治。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农业生产设施用房为重点开展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时限要求等。要落实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业生产设施用房进行整治的主体责任,分管业务股室(站)给予技术指导。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五)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集中整治和建章立制相结合,加快建立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压紧压实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建设管理责任,完善上下联动监管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排查出的问题要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责任人员,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全力抓好农业生产设施用房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二)压实行业分工。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紧压实责任,上下联动、行业内各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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