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旗面为长方形,长宽比例为3:2。旗杆套为白色,旗杆套宽为旗面长的三十二分之一。
二、将旗面上下三等分,旗面上部三分之二区域以“国旗红”为底,旗帜下部三分之一区域以“警察蓝”为底。
三、将旗面上下二等分、左右三等分,警徽标准位置在旗面左上方的第一个长方格内。
四、将左上方之长方格上下划分为六等分,左右划分为三等分。警徽纵向中轴线与该长方格的左起第二条等分线重合。警徽下沿在该长方格的下起第一条等分线上。
五、将左上方之长方格上下划分为二十四等分,左右划分为三等分。警徽顶点在该长方格的左起第二条等分线与上起第五条等分线之交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