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社事办:
为切实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心关爱工作,按照《遂宁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元旦、春节“寒冬送温暖”慰问活动的通知》(遂民办发〔2020〕7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慰问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慰问时间
2021年1月11日至2021月1日15日
二、慰问对象
全县登记在册的27名散居孤儿家庭和7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慰问名单附后)。
三、慰问标准
每名儿童一床暖绒冬被,200元现金。
四、相关要求
一是建立慰问发放台账,完善发放手续,每户慰问要留存影像资料。二是慰问活动结束后,于1月15日前,各镇(街道)将慰问台账和现场慰问图片汇总后签字盖章,报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和儿童保障股。三是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坚决不允许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慰问物资和资金发放到对象手中。
附件:1.大英县民政局2021年春节“寒冬送暖”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慰问活动慰问名单
2.大英县民政局2021年春节“寒冬送暖”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慰问活动慰问金及物资领取表
大英县民政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