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农 函〔2020〕196号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卓筒井镇幸福村2020年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复函
卓筒井镇人民政府:
近期,贵镇关于《卓筒井镇幸福村(原土地井村)2020年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大 卓 府函〔2020〕142号)收悉。经研究,现复函如下。
《卓筒井镇幸福村(原土地井村)2020年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大 卓 府函〔2020〕142号)应按照项目相关要求,具体细化明确2020年产业发展财政补助资金5万元建设内容、建设地点等。
请 贵 镇督促并指导幸福村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修改后的项目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416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该财政补助资金。
此复。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