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批复大英县蓬莱镇新苗村4社安置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大蓬府〔2020〕267号)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通过专家评审,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大英县蓬莱镇新苗村4社安置房建设项目 2020-510923-47-01-521931 二、项目业主: 大英县蓬莱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 大英县蓬莱镇新苗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7000m2,总建筑面积22207m2。其中,地上面积14207m2:(住宅建筑面积12180m2。、商业建筑面积1287m2、物业用房200m2)、地下建筑面积8000m2:(设置停车位198个)。主要建筑物为高层,配套建设安置小区内道路,雨污管网,水、电、气、居民休闲场所及绿化等配套设施。 五、建设性质:新建。 六、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计划投资约9500万元,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及业主自筹。 七、节能及环境保护:请按照节能审查批复落实节能技术措施;同时严格按照环保审查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确保“三同时”。 八、建设工期:24个月。 九、项目联系人:扈 洋 联系电话:15908308557 希接此批复后,务必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开展下阶段前期工作,抓紧完善相关手续,待条件成熟后再妥善组织实施。若项目的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等发生变化,项目申请单位应根据项目内容调整情况报我局申请变更。 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