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盐井委〔2020〕189号
大英县盐井街道党工委 大英县盐井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换届期间村(社区)干部
行为规范》的通知
各社区(村)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各居(村)民委员会,各办(站、所、室、中心):
为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经党工委同意,现将《换届期间村(社区)干部行为规范》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并督促村(社区)干部严格遵守。
大英县盐井街道党工委 大英县盐井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2日
换届期间村(社区)干部行为规范
1.做到“不张口不伸手”,绝不通过吃请,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各种礼品以及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搞拉票、“贿选”活动。
2.管好家人和亲戚朋友,绝不以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妨害党员群众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绝不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
3.积极支持拥护选举,绝不参与或指使他人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
4.坚决维护换届秩序,绝不以毁损、抢夺票箱、伪造选票、虚报票数、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
5.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绝不泄露、扩散涉及换届工作的秘密。
6.自觉接受组织挑选,绝不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
7.老老实实做事,绝不封官许愿,绝不隐瞒、包庇、袒护换届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行为,绝不违规承诺不可能实现的愿望。
8.严格依法履职,绝不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或对检举、举证、控告换届选举中违纪违法行为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9.尽心尽责做好工作,绝不擅离职守、中断工作,绝不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私分公物(款)、滥发补贴和奖金,擅自处置集体资产。
10.坚决服从组织决定,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绝不出现换届落选后不移交工作、不移交印章、不移交账本、不移交档案等行为。
11.坚决贯彻相关党内法规和法律文件,绝不出现明令禁止的行为,绝不参与明令禁止的活动。
以上行为规范适用于所有在职、离职村(社区)干部。如发生违反以上行为规范的情况,以及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情况,将严肃进行组织处理和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不得作为村(社区)“两委”干部提名人选,并取消一切政治经济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