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英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各单位以及县住房保障工作办公室审核。现将新就业大学生和高层次引进人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农业局 3人
唐一田 刘锦程 米佳
林业局 1人
余华
食品药品监督局 2人
周芳 郑巧
财政局 5人
金治宇 柏娟 胡娓 黎海欧 吴悠
民政局 2人
陈娇 杜炫昱
机关事务管理局 1人
曾艳
规划局 1人
蒋光树
房管局 1人
陈贤武
气象局 1人
任春燕
公用事业管理局 1人
吴佩芝
县纪委 3人
宗敏 吴建平 董斌
公安局 2人
屈勇 谢颖
环保局 2人
王代华 罗志
水务局 2人
吴帆 夏茂江
人社局 3人
罗川龙 何薇 卢涛
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 1人
向洪民
川投水务公司3人
代晓清 孙欣 蒲晓阳
住建局 1人
钱基庆
国土局 1人
邓平
检察院 5人
彭小波 张丽宾 陈春 何林林 张金凤
文体局 4人
周莉 雷飞霞 曾琳 龚小梅
教育局 1人
何一帆
人民法院 5人
闫小敏 覃丹丹 陈怡萱 陈文闻 徐彬
大英县人民医院 1人
孔龙
大英县中医医院 3人
周巧 杨凤 李春弘
王一 刘昆 周镜 陈克乐 聂勇 吴凯 张静
张伟
现对以上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条件的63户家庭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县住房保障工作办公室:0825-7823234)。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大英县住房保障工作办公室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