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培育行动方案( 2019-2022年)》和《大英县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发展行动方案( 2019-2022年)》的有关要求,为打造一支“一懂两爱”的家庭农场辅导员队伍,助推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畴
本细则所指家庭农场是按照《大英县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标准和程序,纳入农业农村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管理的家庭农场,包括在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和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
三、发展模式
辅导家庭农场应立足家庭经营的基础地位,坚持“适度规模、集约经营、管理规范、效益明显”的发展方向,把家庭农场建设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新型经营主体,成为大英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主要经营形式。
四、职能职责
家庭农场辅导员分为政策辅导员和技术辅导员两类。
政策辅导员一般由县镇(街道)两级党政领导领衔,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任命的包村干部担任所负责行政村内家庭农场的政策辅导员。政策辅导员的职责包括:
(一)负责三农政策宣传;
(二)在家庭农场自身发展规划、土地经营权流转、生产技术规程、经营管理和财务收支记录、标识标牌、数据库和金融保险等方面,督促指导家庭农场开展规范化建设;
(三)协调解决家庭农场面临的政策落实问题,重点是土地经营权、设施农业用地、农业加工用电、金融保险、实施政 府扶持项目等;
(四)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做好家庭农场的有关管理服务工 作。
技术辅导员一般由县农业农村局外聘的高级专家领衔,农业系统技术专家、农技员、农业技术巡回服务小组成员和示范家庭农场主匹配到相应产业的家庭农场担任技术辅导员。在自愿原则下,支持技术辅导员依据市场规则提供有偿服务或业务合作。技术辅导员的职责包括:
(一)接受家庭农场的技术咨询;
(二)指导家庭农场按照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三)指导家庭农场强化农产品质量管理;
(四)指导家庭农场参加技术培训活动。
在县农业农村局的授权下,家庭农场协会负责家庭农场的市场信息、品牌经营、项目申报、示范创建、培训组织等具体服务工作。
家庭农场辅导员应积极开展工作,主动履职尽责,利用技术培训、上门指导、电话微信答疑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及时为家庭农场提供辅导服务。原则上,辅导员至少每季度入户指导服务1次以上,至少每年为家庭农场办好1件实事。
辅导员应及时解决家庭农场遇到的问题,对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做到发现一件解决一件。
家庭农场辅导工作应坚持家庭农场的主体地位,遵循“引导 不 主导、支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的原则。
五、管 理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全县家庭农场发展数量及区域布局、产业布局,全面统筹家庭农场辅导员队伍组建,建设好辅导员库。
原则上对家庭农场实施“组团式”辅导,即根据家庭农场的主要产业所在地,配置一位政策辅导员;根据家庭农场的主要产业类别,配置一位技术辅导员。家庭农场明白卡应注明辅导员姓名及联系电话。
根据实施家庭农场培育工程的需要,优先对家庭农场培育场配置辅导员。根据《大英县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2020-2022年)》需要,优先对各镇(街道)重点规划发展的家庭农场配置辅导员。逐步向全县所有家庭农场配置辅导员。
县农业农村局不定期举办家庭农场辅导员培训,努力提高辅导员政策素养和服务能力。
每年末,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家庭农场辅导员服务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工作开展情况、辅导对象满意度、辅导对象发展情况等。考评优秀的,报县委、县政府表彰,优先作为所在单位年终考核评优对象;考聘不合格的,进行调整, 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各镇(街道)要结合《大英县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 2020-2022年)》需要,将政策辅导员的辅导工作和实绩作为干部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县农业农村局将技术辅导员的辅导工作和实绩作为农业技术人员工作考评、农业专家推优的重要依据。
本细则由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本细则自颁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