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0〕49号
根据大英县卓筒井镇人民政府的情况说明,位于大英县卓筒井镇的易地搬迁户原房屋已按政策拆除复垦,该不动产权利已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证书号详见附件。如有异议,需在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
特此公告。
附件:集体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清单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1月23日
联系电话:0825-7875058
地 址: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316室
附件:集体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