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0] 45号
继承人彭科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杨兴贵位于蓬莱镇水井街19号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因该处不动产已被拆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90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权利50%份额由彭科香继承。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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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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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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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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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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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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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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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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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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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用(1998)第0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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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兴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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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科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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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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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蓬莱镇水井街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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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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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1月19日
联系电话:0825-7875058
地址: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3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