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2015年11月23日,大英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
胡铭超为大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大英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特此通知。
大英县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5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群团。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2015年11月23日,大英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 胡铭超为大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大英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特此通知。
大英县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5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群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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