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农 函〔2020〕177号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加紧实施2020年农业产业发展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函
隆盛、回马、天保、玉峰镇人民政府:
根据《大英县财政局 大英县扶贫开发局关于调整2020年已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县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的函》(大财函〔2020〕78)文件精神,已下达相关镇2020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共计118万元(详见附件1),现将2020年农业产业发展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相关要求函告如下。
一、严格资金使用
各相关镇要遵循“公开透明、规范管理、注重绩效”的原则,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度;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7〕102号)、《四川省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6〕207号)、《四川省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6〕207号)要求,切实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加强对资金使用、兑付等重点环节监督检查。严禁截留、挪用,严禁改变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规范透明、阳光操作。
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在农业产业发展建设中将畜牧业与其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农用机械采购纳入支持范围;采取“民办公助、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加大民办公助推行力度,落实工作举措,全面提高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快项目实施
(一)据实编制方案。各相关镇要 赓即组织项目村因地制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详见附件2),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发展直接相关的建设内容。实施方案须由项目村报请所在镇人民政府审核后,以镇为单位形成正式文件于11月7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批。
(二)严格组织实施。实施方案经县农业农村局批复后,镇、村及项目实施单位要将资金使用方向、建设内容等在镇、村公示栏公示不少于5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审定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不得临时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和实施范围,否则将不予报账,并承担相应责任。各相关镇要抢抓项目建设进度,确保2020年12月5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各相关镇要在12月1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具体验收标准详见附件3),并做好现场验收记录、项目验收结算等资料;竣工验收后要及时进行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后公示(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构成及补助标准、质询和举报渠道等),公示期不少于5天;要严格按照程序于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县级财政报账,逾期责任自负。
三、强化总结提升
各相关镇、村 要将项目实施前、中、后相关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规范归档备查,并完整复印1套送县农业农村局存档。
各相关镇要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并于2021年1月10日前将项目实施绩效总结报告以正式文件报县农业农村局412室(联系人:唐利军,联系方式:13419380397)。
附件:1.大英县2020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使用安排表
2.大英县2020年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3.大英县2020年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竣工验收标准
4.大英县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项目报账审批表
5.大英县2020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验收表
6.大英县2020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验收结算清单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1
大英县2020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使用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