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汛期,启动全镇24支防汛抢险巡查、监测队伍在镇政府(0825-7806075)24小时值班,各监测人员按照各自负责的巡视范围进行不定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镇防汛办。接到通知镇防汛抢险领导小组成员、全镇工作干部、派出所全体干警到指定地点待命,准备好救援器材和车辆,及时发布预警信号,利用镇广播、电话迅速通知到各村、社及户院。
(二)畅通信息,及时准确上报汛情和灾情
1.当发生重、特大汛情、灾情时,各村(单位)必须在半小时内上报党政办,党政办在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镇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镇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在3小时内上报县防汛办,对瞒报、虚报灾情的村社或个人要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领导及当事人责任。
2.其它汛期灾害抢险。当接到其它突发灾害报告时, 镇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抢险预案,并指派副组长以上人员率防汛抢险队伍在1小时内赶赴灾害地点并投入抢险工作。
(三)行动迅速,反应灵敏,抢险救灾
当接到重、特大汛情、灾情报告后,镇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行动迅速,立即部署,组长带队,以最快速度赶赴一线,投入防汛和抢险救灾工作。
1.水库的抢险
陈才军负责对江关咀水库进行24小时监控,详细监测大坝的安全和水位变化情况,即时上报下传各种雨情、水情、险情。其它塘库堰等按辖区负责制执行,由各村书记负责监控。
江关咀水库:达到限蓄水位335.8米时,支部书记陈俊彬到位指挥;达到保证水位337.455米时,镇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开国到位指挥;达到危急水位338.172米时,镇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镇长梁大钊到位指挥,抢险队伍随时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工作,并通知下游做好防洪准备工作。(监测人员:陈俊彬、陈义、陈才军)
2.转移安置。本着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少年儿童等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以户或院落为单位有秩序地转移,转移时应有工作干部或民兵应急分队人员组织护送,不能向灾害方向移动转移。
3.检查核查。人员及财产转移后,应立即进行灾情检查,查明受灾情况,及时上报灾情、安抚慰问灾民,疫情防控,妥善做好灾后有关工作。
4.巡视警戒。对可能再次发生灾害的区域,设置警戒线、标示牌,并派专人负责巡视,每天上报情况。
5.后勤保障组成员:唐雪梅、马洪华、王 和、陈玉坤、田建华。
6.应急组成员:高 军、罗 艺、刘昌林、陈国政、陈 浩、胡 波、刘 兵、霍 斌、李小平、邓时友
四、建立金元镇防汛抢险值班制度
(一)值班时间:当天上午8:30—次日上午8:30。
(二)值班地点:镇党政办公室。
(三)值班人员主要任务:负责收集、整理汛情、灾情、电文记录,向上报告、向下传达汛、灾情,并作好值班记录。
(四)值班安排:
值班时间为当天上午8:30—次日上午8:30,具体以党政办公布为准。
五、防汛抢险纪律
防汛抢险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单位主要领导)对本辖区(单位)内防汛抢险工作负总责,所有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行政首长统一指挥、安排和调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抗命令,对玩忽职守,临阵脱逃或拒不执行命令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