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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镇2020年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

2020-10-27 14:26|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9|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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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有效地应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疫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使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我镇处置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预防万一,防患于未然,有效应急处置本辖区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和药品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一)成立食品和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长:梁大钊

副组长:  

 员:郑学超、周洪兵、唐雪梅、郑泽贵、朱义林、马洪华、刘昌林、陈长余、陈玉坤、陈浩、郭林、刘明

(二)机构职责

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是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事故处理工作指挥机构,主要职能是:做好本领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信息监测、预测工作,及时向镇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定期组织对全镇食品药品卫生安全工作检查、总结、研讨。在政府的领导下研究决定、部署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后,即转为应急指挥部。负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能力。应急指挥部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中发挥运转枢纽工作。统一指挥食品药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医院、商店等正常教育、经营秩序。

(三)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镇派出所:指导、协调、组织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地事故现场的保护及涉及刑事犯罪的侦查等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群众,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2、镇兽防站:参与畜禽屠宰加工环节以及流通领域中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3、镇卫生院: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负责突发重大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及病员救治。

4、镇林业站:组织陆生野生动物、初级可食林产品引起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5、镇党政办:负责运输抢险车辆调配。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6、镇宣传文化中心:协助卫生院等单位对学校食堂和学生在校就餐造成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7、镇村建所:负责因污染环境造成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处置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8、镇纪委:负责对机关人员,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并做出处分决定。

9、镇财政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资金保障及管理。

10镇直其它部门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根据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支持。

(四)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成及职责

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给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1、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电话:7806075 ),杨雷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下发上级有关文件和本办制订的各项文件、通知,制订应急处理预案。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药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2、监督检查组

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负责,由梁大钊任组长,镇卫生院和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人员为成员,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随时督察工作。

3、安全保卫组

由镇派出所牵头,周洪兵任组长。武装部协助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对肇事者及相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医疗救治组

由镇卫生院负责,陈玉坤任组长。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当发生轻微食物中毒(5人以下的轻微呕吐、腹泻)由卫生院负责治疗。当发生较严重食品药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救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5、后勤保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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