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镇党委、政府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依据《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县委县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安全生产工作联系人制度》(大委办〔2020〕8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金元镇党委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一)学习并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将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会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和重大问题。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支持人大依法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四)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镇村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推动把安全生产纳入镇党委成员职责清单,督促党委班子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或联系行业(领域)、总支、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在个人年度述职中就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六)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和重要贡献的干部。
二、镇政府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以及镇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三)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加强属地监管,推动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并定期检查考核,组织镇政府领导干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年度述职中就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四)每年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推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保障监管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
(五)督促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同时总结考核,督促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依法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六)督促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推动安全生产督查、考核、表彰奖励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