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时间:2020年9月27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1.组织实施中省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的政策措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的申报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的党建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 201 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高标准完成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按“1+10+N”的组织框架,成立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在9个镇和盐井街道办成立退役军人服务站,设立服务窗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在196个村(社区)建立服务站,聘请196名村“两委”兼职工作者,为区域内的退役军人服务。全省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集中授牌仪式今年5月在回马镇举行,出席授牌仪式活动的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陈发清对我县退役军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我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引领全省,走在全省前列。
2.严格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和双拥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新增优抚对象数据库录入和2019年优抚对象年审工作。全面完成2018年新增优抚对象的系统录入工作,我县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4591名,一般优抚对象2205名。完善优抚对象数据库信息,2019年2月到镇乡对2019年优抚对象集中现场年审,应核人数827人,实核人数达到3549人,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核查指标。二是全力以赴做好全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及光荣牌悬挂工作。按照中省市统一部署,成立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小组,工作压实到各镇(街道)服务站,全县共采集上报有效信息15931条,为13357户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家庭悬挂光荣牌。三是重点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各种困难补助发放问题。为418名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医疗补助发放近45余万元,为4600余名优抚对象发放各类定期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3000余万元。为残疾军人购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共计5余万元。四是拥军优属工作有序开展。积极开展对重点优抚对象和驻军官兵送温暖慰问活动。元旦、春节、八一期间,对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军转干部和全县退役军人进行了大走访大慰问活动,发放慰问金180余万元;慰问驻县部队10.3万余元;慰问荣立三等功以上的现役军人家属0.95万元。五是成功创建四川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县。年初我县正式启动创建工作,经过组织机构到位、部署动员到位、政策落实到位、资料准备到位、宣传氛围到位等 “五个到位”,今年11月11日,接受省委省政府最后验收合格。
3.多举措做实就业安置和创新创业工作。一是党建引领组织帮扶。率先在全市成立县退役军人综合党委,摸清全县退役军人党员底数,在各镇及应急、人武等部门下设基础型、功能型支部17个,实现镇、园区(社区)全覆盖。不定期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家庭走访活动,及时收集其生产生活的困难。对接民政、人社等部门,为退役军人提供政策咨询、用工信息、职业介绍等服务。2019年10月,中央党校调研组到我县回马镇花园村退役军人服务站调研退役军人工作时表扬,大英县是带着浓厚感情在为退役军人服务,获得了退役军人的认可,党员退役军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领村民致富,成效显著。二是全力以赴做好全县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印发工作方案,抽调业务能力强人员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集中办公,按照“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工作机制,负责政策解释、申请受理、资格审查等工作,共初审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信息835条。三是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和技能培训工作。全面完成2018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10名转业士官全部安置到事业单位,安置率达到100%。认真组织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采取工学结合、顶岗实训、定向培养等模式,参训退役士兵职业资格证书等获取率达100%。四是积极创新退役军人就业渠道。严格落实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和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按标准发放2018年度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金408.2万元,发放率达到99%。组织我县11家企业306个就业岗位参加四川省暨遂宁市2019年退役军人军属专场招聘会,我县参加招聘会的退役军人军属近200余人。五是扎实做好2019年冬季退役士兵光荣返乡工作。印发了《大英县退役军人回乡办事流程卡》和《大英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手册》。将每位退役士兵的简历、专业技能、特长等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建立完善的退役士兵资料库,为今后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及推荐就业做好基础准备。
4.用心用情做好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一是领导班子分组到各镇、街道对全县所有涉军信访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摸底,全面掌握退役军人动态。二是采取“一三三”维稳机制,落实一个责任主体,县、镇(村)二级维稳联动,实行分片挂包,政策宣讲,感情沟通三种方式,切实化解矛盾,解决他们的困难。三是重点人员实行领导挂牌包干、相关责任人一抓到底的工作责任机制,及时掌握他们的动态、了解他们的动向,工作有思路、有的放矢,确保了稳定。2019年全年共接待来人来访咨询336余人,满意解答咨询336人。成功处理12345信访热线125件,信访件12件,书记县长信箱3件。确保了近7年无1例进京赴省到市涉军信访事件发生。2019年5月,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思想权益司信访办张柏主任一行莅临我县调研时,对我县信访维稳工作给予高度赞扬。
二、机构设置
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
-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7.03万元。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本次机构改革新组建的部门,无上年比较数据。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7.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本次机构改革新组建的部门,无上年比较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7.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6.55万元,占96.69%; 卫生健康支出2.79万元,占0.89%; 住房保障支出7.69万元,占2.42%。

(图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支出决算数为317.03,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本次机构改革新组建的部门,无年初预算数据。其中:
1 .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5.51万元。
2 .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0万元。
3 .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89万元。
4 .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支出决算为3.47万元。
5 .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2万元。
6 .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 :支出决算为20万元。
7 .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4万元。
8 .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 :支出决算为30.95万元。
9 .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34.24万元。
10 .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指出(项) :支出决算为73.98万元。
11 .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67.27万元。
12 .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7.17万元。
13 .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0.07万元。
14 . 卫生健康支出 (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1.04万元。
15 . 卫生健康支出 (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1.75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69万元。
六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2.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39.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14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本次机构改革新组建的部门,无上年比较数据。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本次机构改革新组建的部门,无上年比较数据。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本次机构改革新组建的部门,无上年比较数据。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4万元,主要用于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退役军人部门来我县调研检查工作开展、外地退役军人部门来我县学习交流工作等接待。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9年,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1万元,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本次机构改革新组建的部门,无上年比较数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1万元。主要用于新办公区域办公设备的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本次机构改革新组建的部门,无绩效评价。
-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管理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反映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金(项):反映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 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反映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的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反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