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
办
函〔20
20
〕
102
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
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用章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启用“大英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大英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大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大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等4枚印章。
特此通知。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