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镇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局之战”,按照《大英县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两大核心任务,通过为期半年的“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推动全镇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落实风险“常态研判、动态管控”和隐患“每日排查、动态清零”制度,实现风险全感知、隐患全排查、责任全落实,切实把风险化解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除在成灾之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好局、起好步,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范围
本次“排险除患”集中整治的范围是全镇范围内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确保整治覆盖面达100%,并突出三个整治重点。一是突出危化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公共安全、特种设备、消防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11个重点整治领域;二是突出烟花爆竹等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三是突出学校、医院、大型综合体、车站、文物寺庙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开展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为重点,突出氯、氨、氰化钠和液化石油气等高危化学品的监管,排查整治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隐患;严格动火作业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强化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加快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镇交管办、天保派出所、天保交警中队。
(二)非煤矿山领域。以天保德成砖厂为重点,加强露天矿山高陡边坡、排土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大雾、冰雪等恶劣气候下停止施工作业相关规定。加强天保砖厂现场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各项措施,有效管控安全风险。
责任单位: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
(三)消防安全领域。重点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抓好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集贸市场、公共建筑、电气火灾防范、居民住宅小区专项整治,并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抓好重大火灾隐患治理;严肃查处封堵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现象,坚决防止火灾、踩踏等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镇交管办、天保派出所、天保交警中队
(四)交通运输领域。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行动,全面治理各类道路安全隐患,加强恶劣天气预警和应急救援处置;突出农村客运、出租车、危化品运输等各类车辆安全监管;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力整治路面行车秩序;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六严禁”等制度,认真开展道路交通源头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交通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场镇客运站至蓬莱镇沿线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大对违法携带和运输危险品的检查力度。
责任单位:镇交管办、天保交警中队
(五)城乡建设安全领域。重点整治无资质施工、违法转包分包、不按设计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以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触电、瓦斯爆炸、火灾等事故为重点,突出抓好脚手架、超重机械、深基坑支护等专项治理,加大对在建城市综合体、公路、农房改造项目的安全检查力度。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遇到极端寒冷天气,及时停止施工作业。加强对施工危险用品管理和安全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施工行为。全面排查治理公用设施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确保城市供电、供水、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做好建设项目停产期间和复产复工的安全管理。
责任单位: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大河天然气公司天保分公司、天保水厂、天保供电所
(六)燃气领域。继续推进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器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改造工作,全面开展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整治,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镇村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村(居)民住宅区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智慧用电,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等行为。继续开展全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责任单位: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大河天然气公司天保分公司、各村(居)委会
(七)烟花爆竹领域。严厉打击烟花爆竹“五超一改(超人员、超药量、超能力、超范围、超时限)”和非法违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行为,强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管理,严格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做好重点区域的禁放工作。
责任单位: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天保派出所、各村(居)委会
(八)农业机械领域。重点整治拖拉机牌证核发、安全技术检验、驾驶人考核,以及拖拉机未检验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拖拉机特别是变型拖拉机从事道路运输作业时,无牌行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未经年度检审及驾驶人无证驾驶等行为。
责任单位: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天保派出所、各村(居)委会
(九)民爆物品领域。重点整治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和使用爆炸物品,未经许可、备案,非法从事爆破作业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为非法采矿提供爆破器材或者爆破作业服务等违法行为,以及民爆物品账证相符、账物相符、流向可查可追溯的执行情况。
责任单位: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天保派出所、各村(居)委会
(十)电力领域。重点整治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建设施工造成的安全隐患和违章种植高杆植物的行为;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易被风卷起的广告条幅、广告牌宣传纸、塑料大棚、绿化带遮盖物等飘落在带电设备上引发设备跳闸的安全隐患;重要输电线路、变电设施重要发电设备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和问题以及鱼塘、工程施工危及输变线路安全等情况。
责任单位: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天保派出所、各村(居)委会
(十一)特种设备领域。建立特种设备分类监管制度。开展氧气瓶、锅炉、压力管道等专项整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加强宣传力度,与使用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构建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市场监管所
(十二)水利领域。重点整治大中型和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现场管理、安全防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治水库、提防、水闸、泵站、灌区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问题;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取用水、河道控制范围内非法搭建、在河道非法倾倒泥土或建筑垃圾等行为。
责任单位: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十三)油气输送管道领域。重点检查整治油气、危险化学品输送等管道是否与居民区、学校等人口密集区以及建(构)筑物、公路、市政公用地下管线及设施、军事设施、电力设施、其他强腐蚀性管道及设施等有安全保护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是否落实防雷、防静电和绝缘保护措施,以及维护运行、行政许可、巡查检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责任单位: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各村(居)委会
(十四)工贸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小林娅硫黄颗粒粉尘防爆、场镇燃气、地下井作业、沼气池建设后、餐饮场所燃气罐等安全专项治理,严排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十五)人员密集场所领域。突出学校、医院、大型综合体、车站、寺庙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以下情况:一是经营单位(场所)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及消防验收;二是否存在违法建设和经营、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三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四是否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五是否根据实际需求,配备应急设施和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指定专人管理的。未按规定组织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消防演练的。六是否组织安全检查或者防火巡查,未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或者隐患治理整改不到位的;七是用电安全管理、用火安全管理不到位。场所的电气装置、电器设备、照明电气、配电线路等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场所内吸烟,使用明火、取暖设备。焊接、切割作业未在指定区域进行,未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八是场所是否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灭火器材是否被圈占、埋压、挪用和关闭,导致无法正常运行;九是疏散走道内是否存放易燃杂物,堵塞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锁闭,安全通道堵塞,摆放货架、货物是否占用消防通道的。十是经营单位是否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
四、工作安排
从2020年8月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排查、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
各生产经营企业和事业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辨识安全风险、排查隐患,制定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坚决整改消除隐患。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要集中力量开展整治,既要对各个领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也要对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
(二)集中整治、巩固成效阶段(9月1日起至11月30日)
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整治,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开展了风险辨识、风险辨识是否全面、管控措施是否落实、风险是否可控受控、是否每日开展隐患排查、隐患是否动态清零。坚持标本兼治,认真梳理总结,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三)“回头看”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对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责任落实、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开展“回头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集中整治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排除隐患”集中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具体体现,也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制定问题清单,明确工作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站所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整治工作专班,负责全镇安全生产“排除隐患”集中整治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负责集中整治日常工作。
(三)密切协作配合。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合力推动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四)严格问效问责。镇纪委要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排除隐患”集中整治落实情况的督促督导,对集中整治行动领导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重大问题隐患久拖不治,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