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汉林、李婷婷、刘雪梅委员:
现将你们在县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设置县城垃圾桶的建议》(第57号建议)的办理情况再次函复如下:
一、城区垃圾容器设置情况
2020年1月,城乡垃圾PPP项目入驻我县实施,经与街道办、社区等部门协调,在不影响交通、不占用机动车道和尽量降低对周边居民影响的前提下,在城区投放智能垃圾箱340个,取缔了原不规范、老旧的垃圾垃圾箱。目前,我县城区现有垃圾容器1463个,其中垃圾箱340个,垃圾桶621个,果皮箱502个。
二、建议办理情况
(一)关于垃圾桶箱摆放问题。我县城区部分人行道较窄,商家、居民对在其门店外设置垃圾桶等环卫设施抵触较大。即使在设置了垃圾箱等设施,也会被人为损毁或搬离。我们对城区街道垃圾桶设置现状进行了调研,与社区和沿街商户进行了对接沟通。调整垃圾箱摆放位置21处,在环卫设施较少的街道增设果皮箱20个,减少了垃圾乱堆的现状。
(二)关于垃圾容器管理问题。加强了日常巡查力度,安排专人不定期对环卫设施进行检查,及时维修、更换老化、损坏的设施部件,确保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同时,环卫工人每日定期对垃圾桶箱进行清洗、消毒杀菌除异味,保证垃圾桶外观及周边卫生干净整洁。同时,执法人员将加强监管,对人为损毁环卫设施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垃圾桶设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垃圾容器体积较大。城乡垃圾PPP项目由遂宁市统一招标,配备垃圾容器体积较大,占用地方较宽,加之部分区域基础设施落后,街道狭窄,人流量较大,垃圾箱设置存在占用城市道路和盲道问题。
(二)商家不配合设置。因垃圾的特殊性,多数商户均不愿垃圾容器摆放在自己周围,认为垃圾会影响门店经营,坚决禁止放置垃圾容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以问题为导向,找准突破口,强化与市民的沟通,不断优化垃圾桶箱设置点位,督促生活垃圾清运公司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加强消毒、除臭、灭蚊蝇力度,保持垃圾容器干净、整洁,最大限度做到利民而不扰民。
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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