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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县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85号提案 续办的复函

2020-9-9 10:08|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3|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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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大农函〔2020136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县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85号提案

续办的复函

 

任常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工作的建议》(第85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重要精神,紧密结合大英实际,积极摸索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办法和途径,不断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完善“三权分置”政策体系。2015年10月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大英县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方案》(大委办发〔2015〕21号),2018年3月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大英县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实施方案》(大委办〔2018〕27号),并在11个镇乡开展试点。为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依据。

二是夯实“三权分置”权益基础。包地“三权”是指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经营权、业主经营权。土地集体所有权,已由原县国土局于2013年前全部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颁发到各镇、村、组;农户承包经营权,于2018年底前,由原县农业局全部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颁发到各农户;业主经营权,根据业主经营实际,由符合办 证条件的业主自愿申请,经县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审核,依法按程序办理,现已申办土地经营权证5个。

三是搭建“三权分置”流转平台。目前,我县已先后完成农村土地确权数据库部、省、市级数据汇交,通过了部、省、市三级质检,正在申请脱密。在此基础上,充分运用我县农村土地确权成果,拓展系统功能,建好土地流转平台,为有流转意愿的流转方提供包括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合同鉴证、价格评估、纠 纷调处等服务。截至2019年底,我县农村通过多种模式土地流转面积达17.55万亩,家庭承包耕地流转率达42.1%。同时,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土地流转生力军。截至目前,全县共发展各类农民合作社480个、家庭农场851家。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进一步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推动土地流转,助推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落实和宣传引导。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大力宣传新法中关于“三权分置”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好“三权分置”改革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妥善化解遗留问题,赋予农民更有保障的土地承包权益,为业主经营权办理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持续深化“三权分置”改革。在稳定承包权的基础上,鼓励各镇村因地制宜探索适合本地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具体路径和办法,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转包、出租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经营权,采取互换并地等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积极探索土地托管、土地股份合作等盘 活承包地新路径新模式,既让农户的承包经营权活起来,又带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推动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健全土地流转管理制度,平等保护经营主体依流转合同取得的土地经营权。

三是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力度,开展示范社(场)创建,发挥示范社(场)的示范作用,提升生产经营、市场营销和组织带动能力。目前,我县已成功获取2020年-2022年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县创建资格,我们将结合项目建设任务,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加强和完善家庭农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培训指导力度,推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四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我们持续深入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同时在涉农项目上加大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直接承担项目建设,改善农村土地经营要素基础,提升产品品质,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我县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

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有助于指导我县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工作。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县农业农村事业发展。

此复。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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