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大英新闻 首页 动态 公示公告 查看内容
真正让“遂宁效率”成为“遂宁品牌”

大英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2020-9-4 14:46|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0|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摘要: {"原始ID":"c2122f4a3ecd41aca6474b424344af3d","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4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门户网","附件":[]}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补贴政策,根据《四川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川农业〔2015〕50号)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0〕3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资金来源。

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和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转资金。

(二)补贴对象。

按照财农〔2015〕31号、财农〔2016〕 26号和川农业〔2015〕50号文件规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针对承包方土地流转、身份转变等出现的补贴归属问题,对一些属于和不属于的补贴对象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川农〔2018〕16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补贴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面积挂钩。耕地面积的核定,以土地承包或土地确权面积为基础,按排除法进行调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补贴。针对集体土地、改变用途的耕地面积核实标准不统一的,对一些属于和不属于的补贴范围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川农〔2018〕16号)文件要求执行。

(四)补贴标准。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和核实确定的补贴面积统筹确定。

(五)经严格核实相关面积后,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土地承包户,在6月底前兑付完毕。

二、资金分配与拨付

省财政厅已下达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456.05万元,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转资金0.116037万元,待严格核实相关面积后确定相应补贴标准,再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

三、工作时间安排及要求

5月20日——5月31日,各镇(街道)信息收集、审核、汇总、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农户姓名、村社、补贴面积、举报电话等),并将公示结果以正式文件函告县农业农村局(附公示照片)。

6月1日——6月8日,确定补贴标准,并报县政府审定。

6月9日——6月15日,各镇(街道)将补贴数据进行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农户姓名、村社、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举报电话等),并将公示结果以正式文件函告县农业农村局(附公示照片)。

6月16日——6月23日,各镇(街道)严格按照公示面积将补贴数据录入“一卡通”平台。

6月24日——6月30日,补贴资金发放。

qrcode
手机扫码,畅快体验!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