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实施方案的请示》(大河卫〔2020〕1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改造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大英县河边镇交通街279号。 三、项目建设内容 PCR实验室建设面积120平方米左右。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86万元,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补助。 五、项目建设工期 2个月。 六、项目业主及联系人项目业主:大英县河边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王中林 联系电话:15983068790 希接此批复后,尽快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依法完善招投标、节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相关合法手续,抓紧组织实施,建设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建设内容,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项目早日完工,发挥效益。 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