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我局拟定了《大英县水利局2020年度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英县水利局
2020年8月27日
大英县水利局
2020年度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0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及县委五届十三次、十四次、十五次、十六次全会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当前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着力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深入推进依法治水各项工作,努力探索紧贴大英实际的依法治水路径和模式,为“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工程补短板”贡献法治力量。
一、始终坚持依法防控,全力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始终将依法防控贯穿疫情防控全过程,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从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协同发力。坚持在依法防控中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联动开展疫情防控有关法律问题研究和指导,收集、梳理并逐级反映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法治问题,完善基层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坚持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疫情防控工作始终。
二、加强放管服改革,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确保“非禁即入”落地落实。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多合一”改革和工业项目“容缺预审”改革。深化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建筑和房地产领域乱象整治。深化“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改革成果。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深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及时纠正、查处违法增加证明义务的行为,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三、加强市场监管。全面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规范管理,进一步健全联合惩戒机制。
四、强化法律顾问作用。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制度体系,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五、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统一公示平台。按照“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依托四川省政务一体化服务网站,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即时推送行政执法信息。二是强化事前公开。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行政执法裁量标准等信息。完成行政权力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流程图等清单等工作。三是规范事中公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需佩戴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依法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四是加强事后公开。在规定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规范文字记录。严格按照省水利厅统一制作的执法文书,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记录行政执法文书,严格规范使用执法文书格式。二是推行音像记录。增添照相机、执法记录仪等行政执法设备,全面记录与文字记录有效衔接。三是严格记录归档。健全执法案卷管理制度,规范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存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要按照省水利厅制定的统一的行政执法案件编号规则,统一行政执法案卷台帐格式。
3.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明确审核机构。明确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必须送司法局法制审核、备案。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二是明确审核范围。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要进行法制审核。三是明确审核内容。严格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标准运用是否适当;执法是否超越执法机关法定权限;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法制审核机构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审核后,按规定作出审核意见。三是明确审核责任。完善法制审核流程,明确送审材料报送要求和审核的方式、时限、责任。
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细化行政处罚和自由裁量权,完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积极参与2019年度省、市、县行政执法优秀案例(卷)评选活动。
七、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罪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加强非法采砂案件的办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着力推进行政权力内部运行平台建设,实行行政权力信息网上公开,全面规范行政权力,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九、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完善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推动落实诉非衔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机制,深化诉源治理。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深化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机制。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
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法律七进”,加大常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水法律法规;创新水法宣传方式,扩大宣传渠道载体;积极组织政策宣讲,进一步扩大宣传活动范围,让群众充分了解水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提高群众对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参与率和知晓率,开展“水法规知识大赛”网上答题,让广大干部进一步熟悉水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