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大英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教体〔2020〕104号)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通过专家评审,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大英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 2020-510923-89-01-487080 二、项目业主: 大英县教育和体育局。 三、建设地址: 大英县中职校旁临中海大道处。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一处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的综合性全民健身中心,内含恒温游泳馆,乒乓球馆及其他基础配套设施。 五、建设性质:新建。 六、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计划投资约80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 七、节能及环境保护:请按照节能审查批复落实节能技术措施;同时严格按照环保审查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确保“三同时”。 八、建设工期:12个月。 九、项目联系人:梁 锋 联系电话:13909066793 希接此批复后,务必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开展下阶段前期工作,抓紧完善相关手续,待条件成熟后再妥善组织实施。若项目的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等发生变化,项目申请单位应根据项目内容调整情况报我局申请变更。 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