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隆盛镇小学校: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学校一期室外文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大隆小〔2020〕10号)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学校一期室外文化建设项目
2020-510923-83-01-486918
二、项目业主:
大英县隆盛镇小学校。
三、建设地址:
大英县隆盛镇小学校。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问道廊约170平方米和理念墙约50平方米。
五、建设性质:新建。
六、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计划投资约18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节能及环境保护:请按照节能审查批复落实节能技术措施;同时严格按照环保审查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确保“三同时”。
八、建设工期:2个月。
九、项目联系人:周道礼;联系电话:13808264284
希接此批复后,务必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开展下阶段前期工作,抓紧完善相关手续,待条件成熟后再妥善组织实施。若项目的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等发生变化,项目申请单位应根据项目内容调整情况报我局申请变更。
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