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市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遂安办函〔2020〕38号,以下简称《通报》)转发你们,请结合我县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清形势、压实责任
2020年1-7月,我县工贸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但从我县工贸行业整体来看,仍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隐患较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几率依然较大的情况,各镇、园区,盐井街道办,县级有关部门要正确认识工贸行业严峻形势,克服麻痹和松懈思想,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监管力度,督促工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责任、制度、措施落实到工贸行业的所有环节、人员、岗位。
二、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各镇、园区,盐井街道办,县级有关部门要结合通报要求,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与特点,以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为抓手,深入推进铸安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提升工贸行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和抗风险能力,确保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请各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将该通报转发至相关行业(领域)企业,督促企业主动贯彻落实。
附件:《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市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遂安办函〔2020〕38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