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0]26号
权利人甘雨夕、彭俊铭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川(2019)大英县不动产权第0010652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川(2019)大英县不动产权第0010652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需在本声明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
特此声明。
声明人:甘雨夕 彭俊铭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