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股室 |
责任领导 |
责任人 |
分工内容 |
工作人员 |
备注 |
食品生产监管股 |
彭 波(联系:回马市场监管所、隆盛市场监管所;对应联系市局及县级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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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凡超 |
负责全县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工作; 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拟定食品生产经营质量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
付琳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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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协调应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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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文军 |
牵头负责对食安委成员单位和镇人民政府、园区、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 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统计。 3.组织编制本部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4.组织开展食品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 |
彭 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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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分工内容按照“三定”方案执行,各股室、执法中队、事业单位要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各股室、执法中队、事业单位要牵头做好职能职责范围工作,同时认真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3.各责任领导、责任人因工作分工调整、岗位变动,其职责由接替人接替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