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0] 30号
继承人龚永华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陈跃武位于蓬莱镇正大街28-25号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因该处不动产已被拆迁并为其在大英县蓬莱镇大南街64号理想嘉苑C1幢10楼2号安置了一套住房(注:该房屋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90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权利50%份额由龚永华继承。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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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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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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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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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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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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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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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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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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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用(2000)第2138号/大英房权证民字第20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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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跃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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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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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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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蓬莱镇正大街28-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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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房:大英县蓬莱镇大南街64号理想嘉苑C1幢10楼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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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8月20日
联系电话:0825-7875058
地址: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3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