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的审理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审理案件。经研究,决定调整大英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案审委”)成员,具体组成人员名单调整如下:
主 任:王 平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熊雄雄 局党组成员、应急服务中心主任
何忠润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代旭辉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熊安勇 应急服务中心副主任
贺 平 总工程师
成 员:刘其平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股长
张顺芳 救灾与物资保障股股长
代巧梅 政策法规股负责人
胡治成 办公室负责人
徐平建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负责人
周正华 执法大队负责人
胥 巍 应急救援股负责人
曾 露 火灾防治管理股负责人
黄小骏 安全生产信息平台监管中心主任
案审委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股,由代巧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案审委的日常事务。对案件材料齐全、具备审议条件的案件,由案审委办公室提交案审委进行集体审议。
大英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