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大英县司法局创建“枫桥式司法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大英县司法局 2020年6月25日 大英县司法局创建“枫桥式司法所”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确保“枫桥式司法所”试点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充分发挥司法所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突出党建引领、安全首位、服务至上,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把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作为主攻方向,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作为价值追求,着力提升基层司法所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能力和水平。 二、创建目标 准确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刻内涵,紧紧围绕“枫桥式司法所”试点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司法所服务群众和依法行政的效能,为切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提供支持和保障。进一步加强盐井司法所组织机构、硬件设施、干部队伍、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促进司法所工作更加程序化、规范化、高效化,着力将盐井司法所打造成建设一流、队伍一流、业务一流的示范性司法所。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司法所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带所建,所建促党建,全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践行“忠诚、为民、尚法、担当”的四川司法行政精神,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责任股室:政治处;责任领导:任山;责任人:邓淋) (二)加强司法所业务用房保障。保证司法所有独立的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满足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档案管理、值班备勤等功能需要。加强司法所业务用房管理,不得以办公用房超标等名义挤占、挪用、出租、出让和转借业务用房。(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责任领导:代俊;责任人:唐建) (三)加强司法所形象建设。严格落实《司法所外观及室内标识规范》,统一司法所外观形象及室内设置,全面提升司法所严肃规范的社会形象,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提升服务水平。(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责任领导:代俊;责任人:唐建) (四)加强司法所装备配备。根据司法所承担的职能需要,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执法记录仪、定位管理等设施设备和必需的交通工具,加快建设电子政务外网,确保省、市、县、镇四级网络互联互通,保障司法所依法规范安全开展工作。同时根据司法所现有业务装备情况和配备标准,逐步配齐司法所业务装备。健全完善业务装备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司法所业务装备资产账目,加强对资产使用的监督和管理。(责任股室:装备财务保障股、办公室;责任领导:何汉林;责任人:李蕙君、胡建) (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健全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公开公示制度、执法监督与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考评奖惩制度、办公设备及交通工具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加强考核,保障司法所业务和日常工作高效运转。(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责任领导:代俊;责任人:唐建) (六)积极做好人民调解。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应急、联动联调机制,积极推进公调对接、诉调对接、信调对接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对接工作,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基层依法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吸附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矛盾不上交。(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责任领导:代俊;责任人:唐建) (七)强化社区矫正管理。树立底线安全观,不断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程序,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创新矫正监管模式,丰富矫正教育内容和形式,提高矫正管理质量。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就业培训、生活保障和困难帮扶工作。(责任股室:社区矫正管理股;责任领导:代俊;责任人:倪甘露) (八)持续做好安置帮教。切实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救助、帮扶等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率、安置率和帮教率,积极预防和有效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责任股室:社区矫正管理股;责任领导:代俊;责任人:倪甘露) (九)统筹抓好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指导有条件的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积极参与支持社区的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一村(社区)一公共服务工作室”“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建设。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帮助和引导群众利用12348四川法网、四川法网APP和法治大英公众号等媒介及时获得法律服务。(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县法律援助中心;责任领导:代俊;责任人:唐建、肖文英) (十)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主动承担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的法律顾问工作,为街道办事处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当好法治建设的参谋助手。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指导协调辖区法治示范创建和依法治理工作。加大对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等培训力度,确保每个居民小组、居民楼栋至少有1名“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和保障人民依法有序参与司法、监督司法。(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责任领导:代俊、何汉林;责任人:唐建、刘雪梅)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大英县司法局“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由唐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抓好创建工作。盐井司法所要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积极向街道党工委、局党组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创建工作。 (二)注重配合协调。建立完善“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定期协商机制,各相关股室应按照职能分工,形成合力,积极支持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落实经费保障,提供工作便利。 (三)及时跟踪督查。司法所要通过自查的办法找差距、查不足,总结在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促进创建水平的全面提高。“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开展不定期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部分予以运用。 (四)加强典型宣传。加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尊重司法所首创精神,善于从基层的鲜活实践和工作中提炼、总结好做法、好经验,着力培育并及时推广具有时代特征、凸显基层法治特色的典型,为积极争创“枫桥式司法所”营造良好的氛围。 附件:大英县司法局“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 大英县司法局 “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邢文俊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代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汉林副局长 任山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成员:胡建办公室主任 唐 建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 倪甘露 社区矫正管理股股长 刘雪梅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 李蕙君 装备财务保障股副股长 肖文英 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邓 淋 政治处干部 陈绍蓉 盐井司法所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