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农函〔2020〕118号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大英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大英县2020年种粮大户补贴转方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大英县2020年种粮大户补贴转方式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审核同意,现函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大英县财政局
2020年8月17日
大英县2020年种粮大户补贴转方式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种粮大户补贴转方式工作,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支持引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我县粮食产业适度规模经营,特制定本方案。
一、申报条件
种粮大户享受补贴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至少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且面积达到30亩以上。补贴对象需达到的主要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不含复种面积)门槛为:种粮农户30亩,家庭农场100亩,土地股份合作社200亩,农民专业合作社300亩,直接从事粮食种植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500亩。小春主要粮食作物为小麦;大春主要粮食作物为水稻、玉米。粮食作物之间的间、套种不重复计算补贴面积。种植大、小春两季,补贴面积不重复计算,按种植面积大的一季进行申报、补贴。
(二)种粮大户租种耕地,必须与土地承包户签有书面租种合同。国有农场、科研院所、村集体等单位未发包耕地不得纳入补贴范围。
(三)耕种必须符合当地主要种植模式和技术要求,不得粗放种植。生产经营管理规范,统一耕种土地、统一购买农资、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销售产品等。
(四)各种粮大户按规定向耕地所在镇人民政府申报补贴,未申报的不予补贴。
(五)制种企业或单位不纳入补贴范围。
二、补贴资金
省级财政下达资金100万元。
三、补贴方式
(一)现金补贴:补贴面积为2019年种植面积
补助标准为:30-100亩(不含100亩),每亩补助50元;100-200亩(不含200亩),每亩补助60元;200-500亩(不含500亩),每亩补助70元;500亩以上,每亩补助90元。
(二)重大技术推广补贴,社会化服务补贴与贷款贴息:现金补贴后剩余部分资金
1.重大技术推广补贴:重点选择粮食作物生产过程中,先进适用、生产急需、一次性投入较大的重大技术进行支持,如工厂化育秧技术、机械化烘干技术、仓储技术等。补贴资金主要用于重大技术推广应用所需设备、设施的购置和建设,本项目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以及其它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所购买设备总资金的50%。自享受补贴当年开始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本项目补贴。
2.社会化服务补贴:集中支持粮食产业的关键农事作业服务,包括集中育秧、机插(播)作业、机械化烘干、病虫害统防统治、秸秆集中处置、农膜回收等方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专业组织开展服务。按每亩或每吨进行补助,并合理制定相应环节的补助标准。
3.贷款贴息:对种粮大户在粮食规模生产、储藏、加工、销售等环节发生的贷款给予适当贴息,年度贷款贴息补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
四、工作程序
(一)申报登记。符合补贴对象条件的种粮大户于2020年8月25日前自行向耕地所在镇(街道)申报。申报时必须如实填报《大英县2020年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表》(附件1),经所在村委会确认盖章,并提供第二轮土地承包证明、流转耕地合同书原件或以土地入股的相应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以及相关复印件。各镇(街道)核对后,将原件退回种粮大户,并分户清册,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二)面积核实。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种粮大户申报的种植面积进行核实、登记、汇总,于2020年8月31日前将核实后的《大英县2020年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表》(附件1)、《大英县2020年种粮大户补贴面积核实汇总表》(附件2)报县农业农村局A418室,并将种粮大户补贴信息录入四川省种粮大户信息系统,系统网址:http://125.70.15.71:8085/toLogin.do。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镇(街道)报送的种粮大户补贴面积进行随机抽查复核,并将复核结果进行反馈。
(三)公示公告。各镇(街道)将种粮大户面积核实结果进行镇、村两级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种粮大户姓名、种粮地点、耕地面积、种植面积以及县级农业、财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电话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如有异议,重新核查核实后再次公示直至群众认可。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将公示结果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A418室,并附公示照片,电子档发送至邮箱dyxnjz@163com。
五、工作要求
(一)抓紧安排部署。种粮大户涉及面积广,面积核实工作量大,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尽早安排部署,组织熟悉业务同志,开展面积精准核实工作,确保补贴面积真实准确。各镇(街道)要鼓励粮食生产规模化种植,充分利用零星、分散或者撂荒土地扩大粮食种植。
(二)严格规范管理。开展种粮大户面积审核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奖补条件要求进行,对不符合补贴的对象、补贴品种、补贴范围的种粮大户必须予以剔除,确保补贴政策执行不走样。
(三)广泛宣传引导。各镇(街道)要通过电视、广播、短信、网络、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种粮大户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做到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村入户开展政策宣传、咨询、解答工作,听取群众的声音,反馈群众的意见,促进补贴政策的不断完善,更好的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切实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四)严格规范操作。各镇(街道)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规范操作,切实加强财政奖补制度实施的全过程监管,加强对种粮大户补贴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并加强对专业合作社特别是股份合作社的指导和监管,确保规模化生产者直接受益,充分发挥奖补制度的政策效益。要建立种粮大户农民档案,对列入补贴的种粮大户逐户登记,立档管理,为核查种粮大户面积和补贴资金提供依据。
(五)严明工作纪律。一各镇(街道)要严格执行政策,严明纪律。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财政补贴资金,截留、挪用和克扣补贴资金等违反规定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追回种粮大户全部补贴资金;对骗取补贴资金的种粮大户,除追回补贴款外,三年内取消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资格。县农业农村局及各镇(街道)都必须设立种粮大户补贴监督举报电话。各级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要及时处理和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和处理意见答复举报人。
附件:1.大英县2020年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表
2.大英县2020年种粮大户补贴面积核实汇总表
附件1
大英县2020年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表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 ||||||||||||
基本情况 | 姓名/单位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机构代码 | ||||||||||||
地 址 | ||||||||||||
账 户 | 一卡通 | 单位账户 | ||||||||||
耕地面积 | 承包耕地面积(亩) | |||||||||||
租种耕地面积(亩) | 合计 | 乡 村 | 乡 村 | 乡 村 | 乡 村 | 乡 村 | ||||||
亩 | 亩 | 亩 | 亩 | 亩 | 亩 | |||||||
补贴面积(亩) | ||||||||||||
种植品种面积(亩) | 合计 | 小麦 | 水稻 | 玉米 | ||||||||
村委会审核意见: | 镇(街道)审核意见: | |||||||||||
负责人签字: | 负责人签字: | |||||||||||
备注: | ||||||||||||
1、跨行政村租种耕地的,由各有关村委会分别审核。跨镇(街道)租种耕地的,由各有关镇(街道)分别审核。 | ||||||||||||
2、本表内容要据实填报,一式三份,一份村委会留档,一份报镇(街道),一份由镇报县农业农村局。 | ||||||||||||
3、县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7828971 |
附件2
大英县2020年种粮大户补贴面积核实汇总表
经营主体 | 镇(街道) | 序号 | 姓名/单位 | 种粮地点 | 身份证号/机构代码 | 耕地面积(亩) | 种植面积(亩) | 核实补贴面积(亩) | |||||
合计 | 承包耕地 | 租种耕地 | 合计 | 小麦 | 水稻 | 玉米 | |||||||
一、种粮农户(30亩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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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民专业合作社(300亩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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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庭农场(100亩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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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土地股份合作社(200亩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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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00亩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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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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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均保留一位小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