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脱贫攻坚总结宣传工作的通知
镇直各部门: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根据《四川省脱贫攻坚总结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川扶贫发〔2019〕96号)、《遂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脱贫攻坚总结宣传工作任务分工表的通知》(遂脱贫领发〔2020〕2号)、《大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做好脱贫攻坚总结宣传工作的通知》(大脱贫领〔2020〕4号)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脱贫攻坚总结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系统总结宣传全镇脱贫攻坚生动实践、显著成效和宝贵经验,讲好脱贫攻坚金元故事,充分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更好地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定信心、汇聚力量,确保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
重点任务
镇脱贫办牵头,组织系统搜集、挖掘、梳理、汇编脱贫攻坚有关资料,做好文字、图片、史志等归类归档工作,全面反映全镇脱贫攻坚的生动实践、显著成效和宝贵故事,讲好脱贫攻坚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方面的故事,讲好基层扶贫一线先进集体和个人感人故事。具体做好脱贫攻坚综述、脱贫攻坚图志、脱贫攻坚光荣榜、脱贫攻坚重要讲话文献汇编、脱贫攻坚典型案例选、收集脱贫攻坚文艺作品和实物、脱贫攻坚成果展等工作。
三、
工作要求
各分管领导根据业务分工组织分管股室(中心)明确职责,协作配合,把握规律,成熟一批,送审一批,由分管领导审核后,统一上报,具体安排见附件,各股室(站所)务必按照安排在规定时间内保证每周报送1条有效信息,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各股室(中心)要注重把握政治性、真实性和典型性,宣传内容要精炼,把切实能够反映脱贫攻坚生动实践、具有广泛宣传价值和能够感动人、激励人、鞭策人的素材和线索收集好整理好,做到政策解读准确无误、成就宣传实事求是、典型树立真实可靠、数据案例有据可查,确保脱贫攻坚宣传成果经得起检验。
四、
奖惩措施
脱贫攻坚总结宣传信息被各媒体宣传报道,按照50元/篇予以奖励;被县委、市委相关刊物(专栏)采用,按照100元/篇予以奖励;被省委、中央相关刊物(专栏)采用,按照200元/篇予以奖励。若没有按期完成任务,则扣减年度目标分2分,党政办按月汇总并出具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