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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水利局关于大英县美丽乡村旅游示范公路项目(一期)优化设计路段AK3+692中桥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批复

2020-8-13 17:21|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3|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摘要: {"原始ID":"102fe0986e5f4919a08741cb4ffd0753","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3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门户网","附件":[]}

大英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审查<大英县美丽乡村旅游示范公路项目(一期)优化设计路段AK3+692中桥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请示》(大交〔202061)大英县美丽乡村旅游示范公路项目(一期)优化设计路段AK3+692中桥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等相关资料已收悉。按照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遂水函201837号)相关要求,我局于2020723组织召开了《报告》审查会,参加审查会的单位有:大英县水利局、大英县交通运输局、重庆交通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谷达瑞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领导、代表和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会议听取了编制单位汇报,并进行充分讨论,对《报告》提出了修改意见。《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后上报我局,经专家组再次审阅后,提出了《英县美丽乡村旅游示范公路项目(一期)优化设计路段AK3+692中桥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大英县隆盛镇后坝村黄腊溪右支流倒流溪上实施大英县美丽乡村旅游示范公路项目(一期)优化设计路段AK3+692中桥工程

二、原则上同意按《报告》中的桥梁建设方案实施工程建设,桥梁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

三、原则同意《报告》中有关水文壅水冲刷与淤积河势行洪防洪评价分析原理、计算方法等成果

四、原则同意《报告》中项目与现有水利规划的关系分析、河道防洪标准、有关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的相适应分析行洪安全河势稳定现有防洪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及其他水利工程与设施影响分析防汛抢险的影响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防洪综合评价分析结论。

五、专家审查意见和《报告》提出的防治与补救措施意见,请你局予以重视。

六、工程弃渣应严格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中选定的渣场进行堆放,并做好渣场的防护工程,工程竣工时应对河道进行清理,保证行洪安全。

、工程建设期间,严格遵守河道管理有关规定,各参建单位必须承担施工范围内的防洪义务,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若汛期施工时,项目业主应编制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和安全度汛方案,并报我局备案。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整复沟道,保障河道畅通。

     八、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取得国家审批、批准,本许可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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