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现将《大英县森林(山林)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自身职能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大英县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7日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按照《中共大英县委办公室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森林(山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委办〔2020〕23号)要求,扎实开展好森林(山林)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推进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邓兰英 副县长
副组长:包成鹏 县政府办副主任
龙建军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成 员:邹 敏 县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杨 勇 县经科局总经济师
高 中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李劲松 县公安局总工程师
熊雄雄 县应急服务中心主任
李飞云 县民政局副局长
青发祥 大英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 清 县市政中心副主任
徐 同 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杨 雷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吴忠富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龙建军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吴忠富同志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县民族宗教局、县经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为责任单位,全力做好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
二、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在省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指导下,扎实开展森林(山林)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确保全县森林(山林)火灾共性隐患得到全面整改。
(一)林区森林(山林)火灾风险隐患底数进一步摸清,重点区域隐患全面整改到位,隐患排查和整治的制度性措施逐步健全。
(二)各级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护林人员一线责任的多层次、全覆盖的森林(山林)防火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各层级沟通渠道进一步完善。
(三)禁火令发布、用火审批、防火值班、火情报告、防火登记等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火源管控和重点人员管理进一步强化,防火期野外用火得到有效管控,违规用火得到有效遏制。
(四)重点区域森林(山林)火灾诱发因素得到有效遏制、重要设施周边等高风险点位的可燃物得到有效清理,火灾风险明显下降。
(五)居民生产生活用火管理进一步规范,群众防火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升,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基层群防群治防火网络逐步建立。
三、整治重点
(一)隐患排查方面。主要是排查不深入、不全面、不仔细,造成底数不清、对象不明的问题;
(二)隐患治理方面。主要是治理不及时、不彻底、不跟踪,造成旧患不减、新患叠加的问题;
(三) 火源管控方面。主要是烧秸秆等农事用火、丧葬祭祀用火、野外踏青用火、抽烟照明用火等管控“宽、松、软”的问题;
(四)责任落实方面。主要是专兼职护林人员巡护驻守不到位,造成管控真空的问题;干部值班和领导带班不到位,造成火情处理不及时的问题;
(五)重点人群管控方面。主要是特殊人群管控不到位,因玩火、弄火引发森林(山林)火灾的问题;
(六)关键时段监管方面。主要是在防火期、高火险时段、大小春收获阶段,巡查密度不强和效果不好,造成阶段火情频发的问题;
(七)重要区域管理方面。主要是山头寺庙用火不慎,林间的电力线路、输气管道、铁塔等设施管理不到位,引发区域火险的问题;
(八)可燃物清理方面。主要是林下杂草、树枝等可燃物清理不及时、不彻底,易引发火灾或加剧火情的问题;
(九)信息畅通方面。主要是县、镇(街道)上下左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够,因多头接险等原因造成信息不对等,影响处置实效的问题;
(十)检查督导方面。主要是督导检查不全面、不逗硬,隐患整改跟踪督促不到位,造成压力传递层层递减,工作大打折扣的问题。
四、工作安排
( 一 ) 全面摸排森林 (山林) 火灾隐患
1. 开展火灾隐患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实施森林(山林)火灾隐患专项调查,聚焦森林(山林)火险红色、橙色预警等重要时期,紧抓自然保护区、城市面山、景区景点、城乡接合部、重要设施周边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紧盯烧荒烧秸秆、丧葬祭祀、烧烤野炊、建设施工等林区用火行为。各镇(街道)负责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对镇(街道)开展明察暗访,抽查火灾隐患。(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经科局、县公安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应急局、县民政局、县民族宗教局、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2.实行火灾隐患清单制管理。根据隐患排查情况,镇(街道)建立隐患档案,制定整治清单,实行“清单制+责任制”管理,对单落实隐患的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责任单位)、整改时限,跟踪督办,按整改期限要求开展整改验收,对账销号。县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重大隐患清单,对镇(街道)辖区内重大隐患和普遍性问题的整改进行督导。(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经科局、县公安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民政局、县民族宗教局、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二)压实森林 (山林) 防火责任
1.健全火源管控责任体系。落实县、镇(街道)党政属地责任和林区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划分县、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和林区经营单位负责人防火责任区,在主要进山路口、居民区挂牌公示。实行防火责任片区“网格化”管理,严格县领导包镇、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社、护林员(农户)包山头地块的四级责任机制,实现防火责任全覆盖。(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2 .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防火期严格执行 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对值班带班的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和抽查检查,对未按规定值班值守的,予以通报批评。落实森林(山林)防灭火值班补助,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3.按规定报送火情信息。坚持“有火必报、报扑同步”,严防瞒报、迟报、漏报。上级森防指办公室要求核实的卫星监测热点、部门通报火情、群众报警、舆情反映火情等线索,县级森防指应当在2小时内书面反馈核实结果;确因地方偏远交通不便无法及时反馈的,应当在2小时内说明核查工作落实情况,并在核实后第一时间报告。(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野外火源管理
1.及时规范发布禁火令。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火险等级, 及时、规范发布禁火令。禁火令应明确禁止用火的时间、区域、管控措施、违禁责任、处罚规定、举报奖励、监督电话等内容,并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短信、流动宣传车、固定宣传栏等进行广泛宣传。(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2. 加 强野外用火审批。强化县级人民政府野外用火审批职能, 防火期内确需生产性用火的,用火单位或个人在领取野外用火批 准文件、落实严格管控措施、指定时间、指定地点、确定专人的前提下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3.落实火源管理实名制登记。森林(山林)火险橙色、红色预警期间,重点林区居民和单位使用火源实名制登记管理,禁止未成年人和智力障碍人员等特殊群体持有火源,特殊人群落实一对一监管措施。(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4.突出重点时段和重点地区野外用火管控。突出农事用火重点时段,加强对烧田坡、烧杂草、烧秸秆、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的监管;突出春节、清明节等民俗用火重点时段,加强民俗用火管控,落实墓地集中区域专人看守,祭祀场所备案管理,祭祀用品定点经营,倡导文明祭祀,推进移风易俗,引导群众逐步摒弃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行为。以森林资源为依托的旅游景区要落实防火责任,配齐必备的森林(山林)防灭火设施设备,在森林(山林)火险红色预警期间,实行严格管控,在采取严密防灭火措施后,方可对游客开放。(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民政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民族宗教局;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5.实行违规野外用火有奖举报。鼓励群众举报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对于举报违规用火、及时发现和报告火情的,由县级森林(山林)防灭火指挥部予以奖励,相关费用纳入县级财政森林(山林)防灭火经费预算。依法依规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给予处罚,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情况。(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五)广泛开展群防群治
1. 规范 居民生产生活用火。制定村规民约,加强村民自我管理,把林区治理、社区治理、乡村治理与森林(山林)防火有机结合,形成森林(山林)防火人人有责、息息相关的社会氛围。规范村民生产生活用火行为,推广使用天然气、电力,转变村民烧柴、烧炭习惯。(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民族宗教局、县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五、工作要求
( 一 ) 加强组织领导。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和属地管理责任,把专项整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工作统筹,集中骨干力量,周密安排部署,创新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 二 )强化统筹协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切实履行好牵头揽总责任,加强牵头抓总、统筹谋划、指导协调,根据责任分工,组织有关成员单位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加强指导督导,检验整改成效。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同,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 三)注重 舆论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隐患清单和整治要求要向社会公布。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要加大典型案例的宣传和典型问题的曝光,通过警示教育倒逼责任部门和各地抓实抓好专项整治。
(四)务求工作实效。各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长效推动、巩固成果。同时要及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每月23日前向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及统计表(附件2),务于2020年9月底、12月底,2021年3月底前分别向县森林(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季度整治情况(附件3),2021年4月1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联系人:钟露;电话:19950930662;邮箱:375954667 @qq.com)。
附件:1.森林(山林)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四项清单”
2.森林(山林)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3.森林(山林)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清单
现将《大英县森林(山林)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自身职能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大英县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7日
大英县森林(山林)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
工作推进方案
工作推进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按照《中共大英县委办公室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森林(山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委办〔2020〕23号)要求,扎实开展好森林(山林)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推进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邓兰英 副县长
副组长:包成鹏 县政府办副主任
龙建军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成 员:邹 敏 县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杨 勇 县经科局总经济师
高 中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李劲松 县公安局总工程师
熊雄雄 县应急服务中心主任
李飞云 县民政局副局长
青发祥 大英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 清 县市政中心副主任
徐 同 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杨 雷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吴忠富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龙建军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吴忠富同志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县民族宗教局、县经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为责任单位,全力做好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
二、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在省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指导下,扎实开展森林(山林)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确保全县森林(山林)火灾共性隐患得到全面整改。
(一)林区森林(山林)火灾风险隐患底数进一步摸清,重点区域隐患全面整改到位,隐患排查和整治的制度性措施逐步健全。
(二)各级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护林人员一线责任的多层次、全覆盖的森林(山林)防火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各层级沟通渠道进一步完善。
(三)禁火令发布、用火审批、防火值班、火情报告、防火登记等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火源管控和重点人员管理进一步强化,防火期野外用火得到有效管控,违规用火得到有效遏制。
(四)重点区域森林(山林)火灾诱发因素得到有效遏制、重要设施周边等高风险点位的可燃物得到有效清理,火灾风险明显下降。
(五)居民生产生活用火管理进一步规范,群众防火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升,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基层群防群治防火网络逐步建立。
三、整治重点
(一)隐患排查方面。主要是排查不深入、不全面、不仔细,造成底数不清、对象不明的问题;
(二)隐患治理方面。主要是治理不及时、不彻底、不跟踪,造成旧患不减、新患叠加的问题;
(三) 火源管控方面。主要是烧秸秆等农事用火、丧葬祭祀用火、野外踏青用火、抽烟照明用火等管控“宽、松、软”的问题;
(四)责任落实方面。主要是专兼职护林人员巡护驻守不到位,造成管控真空的问题;干部值班和领导带班不到位,造成火情处理不及时的问题;
(五)重点人群管控方面。主要是特殊人群管控不到位,因玩火、弄火引发森林(山林)火灾的问题;
(六)关键时段监管方面。主要是在防火期、高火险时段、大小春收获阶段,巡查密度不强和效果不好,造成阶段火情频发的问题;
(七)重要区域管理方面。主要是山头寺庙用火不慎,林间的电力线路、输气管道、铁塔等设施管理不到位,引发区域火险的问题;
(八)可燃物清理方面。主要是林下杂草、树枝等可燃物清理不及时、不彻底,易引发火灾或加剧火情的问题;
(九)信息畅通方面。主要是县、镇(街道)上下左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够,因多头接险等原因造成信息不对等,影响处置实效的问题;
(十)检查督导方面。主要是督导检查不全面、不逗硬,隐患整改跟踪督促不到位,造成压力传递层层递减,工作大打折扣的问题。
四、工作安排
( 一 ) 全面摸排森林 (山林) 火灾隐患
1. 开展火灾隐患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实施森林(山林)火灾隐患专项调查,聚焦森林(山林)火险红色、橙色预警等重要时期,紧抓自然保护区、城市面山、景区景点、城乡接合部、重要设施周边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紧盯烧荒烧秸秆、丧葬祭祀、烧烤野炊、建设施工等林区用火行为。各镇(街道)负责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对镇(街道)开展明察暗访,抽查火灾隐患。(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经科局、县公安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应急局、县民政局、县民族宗教局、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2.实行火灾隐患清单制管理。根据隐患排查情况,镇(街道)建立隐患档案,制定整治清单,实行“清单制+责任制”管理,对单落实隐患的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责任单位)、整改时限,跟踪督办,按整改期限要求开展整改验收,对账销号。县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重大隐患清单,对镇(街道)辖区内重大隐患和普遍性问题的整改进行督导。(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经科局、县公安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民政局、县民族宗教局、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二)压实森林 (山林) 防火责任
1.健全火源管控责任体系。落实县、镇(街道)党政属地责任和林区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划分县、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和林区经营单位负责人防火责任区,在主要进山路口、居民区挂牌公示。实行防火责任片区“网格化”管理,严格县领导包镇、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社、护林员(农户)包山头地块的四级责任机制,实现防火责任全覆盖。(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2 .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防火期严格执行 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对值班带班的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和抽查检查,对未按规定值班值守的,予以通报批评。落实森林(山林)防灭火值班补助,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3.按规定报送火情信息。坚持“有火必报、报扑同步”,严防瞒报、迟报、漏报。上级森防指办公室要求核实的卫星监测热点、部门通报火情、群众报警、舆情反映火情等线索,县级森防指应当在2小时内书面反馈核实结果;确因地方偏远交通不便无法及时反馈的,应当在2小时内说明核查工作落实情况,并在核实后第一时间报告。(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野外火源管理
1.及时规范发布禁火令。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火险等级, 及时、规范发布禁火令。禁火令应明确禁止用火的时间、区域、管控措施、违禁责任、处罚规定、举报奖励、监督电话等内容,并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短信、流动宣传车、固定宣传栏等进行广泛宣传。(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2. 加 强野外用火审批。强化县级人民政府野外用火审批职能, 防火期内确需生产性用火的,用火单位或个人在领取野外用火批 准文件、落实严格管控措施、指定时间、指定地点、确定专人的前提下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3.落实火源管理实名制登记。森林(山林)火险橙色、红色预警期间,重点林区居民和单位使用火源实名制登记管理,禁止未成年人和智力障碍人员等特殊群体持有火源,特殊人群落实一对一监管措施。(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4.突出重点时段和重点地区野外用火管控。突出农事用火重点时段,加强对烧田坡、烧杂草、烧秸秆、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的监管;突出春节、清明节等民俗用火重点时段,加强民俗用火管控,落实墓地集中区域专人看守,祭祀场所备案管理,祭祀用品定点经营,倡导文明祭祀,推进移风易俗,引导群众逐步摒弃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行为。以森林资源为依托的旅游景区要落实防火责任,配齐必备的森林(山林)防灭火设施设备,在森林(山林)火险红色预警期间,实行严格管控,在采取严密防灭火措施后,方可对游客开放。(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民政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民族宗教局;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5.实行违规野外用火有奖举报。鼓励群众举报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对于举报违规用火、及时发现和报告火情的,由县级森林(山林)防灭火指挥部予以奖励,相关费用纳入县级财政森林(山林)防灭火经费预算。依法依规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给予处罚,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情况。(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 实施林区可燃物治理
(五)广泛开展群防群治
1. 规范 居民生产生活用火。制定村规民约,加强村民自我管理,把林区治理、社区治理、乡村治理与森林(山林)防火有机结合,形成森林(山林)防火人人有责、息息相关的社会氛围。规范村民生产生活用火行为,推广使用天然气、电力,转变村民烧柴、烧炭习惯。(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民族宗教局、县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五、工作要求
( 一 ) 加强组织领导。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和属地管理责任,把专项整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工作统筹,集中骨干力量,周密安排部署,创新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 二 )强化统筹协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切实履行好牵头揽总责任,加强牵头抓总、统筹谋划、指导协调,根据责任分工,组织有关成员单位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加强指导督导,检验整改成效。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同,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 三)注重 舆论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隐患清单和整治要求要向社会公布。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要加大典型案例的宣传和典型问题的曝光,通过警示教育倒逼责任部门和各地抓实抓好专项整治。
(四)务求工作实效。各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长效推动、巩固成果。同时要及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每月23日前向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及统计表(附件2),务于2020年9月底、12月底,2021年3月底前分别向县森林(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季度整治情况(附件3),2021年4月1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联系人:钟露;电话:19950930662;邮箱:375954667 @qq.com)。
附件:1.森林(山林)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四项清单”
2.森林(山林)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3.森林(山林)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清单
附件1
森林(山林)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四项清单”
重大风险清单 | 突出问题清单 | 整改任务清单 | 完善制度清单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隐患排查、治理问题 | 排查不深入、不全面、不仔细,造成底数不清、对象不明;治理不及时、不彻底、不跟踪,造成旧患不减、新患叠加 | 开展火灾隐患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实行火灾隐患清单制管理;开展隐患治理“回头看” | 出台加强森林(山林)防灭火工作措施;建立隐患整改治理台账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县民族宗教局、县经科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应急局、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 2020年6月—2021年1月 | |
火源管控问题 | 山头寺庙用火不慎,林间的电力线路、输气管道、铁塔等设施管理不到位 |
加强定期巡检维护 | 建立日常巡护机制,实行隐患清单制管理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县民族宗教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经科局、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 2021年1月—2021年5月 | |
烧秸秆等农事用火、丧葬祭祀用火、踏青旅游用火、抽烟照明用火等管控“宽、松、软”;特殊人群管理不到位 | 加强烧荒烧秸秆等农事用火管理 | 出台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措施 | 大英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 | 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 2021年1月—2021年5月 | ||
落实火源管理实名制登记 |
制定特殊人群管理办法 |
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 2021年1月—2021年5月 | |||
突出重点时段和重点地区野外用火管控 | 制定加强旅游景区森林(山林)防火管理办法,加强野外丧葬祭祀用火管理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 县应急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 2021年 1 月-5 月 | |||
在高火险时段未及时发布禁火令,未在重点卡口安排护林人员驻守 |
及时规范发布禁火令 | 贯彻落实现行条例和规定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 2020年 12月- 2021年5月 |
||
设置防火进山登记点 | 岀台加强森林(山林)防灭火工作措施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 2021年1月-5 月 | |||
可燃物 超标问 题 | 林下杂草、树枝等可燃物清理不及时、不彻底,易引发火灾或加剧火情 | 开展防火隔离带建设 | 完善隔离带建设长效机制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县民族宗教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 2020年12月 | |
防火责 任落实 问题 | 个别林区经营单位没有建 立防火责任制、划定防火责 任区、确定防火责任人,未配备森林(山林)防火设施设备 | 健全火源管控责任体系 | 出台加强森林(山林)防灭火工作措施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 2020年11月 | |
专兼职护林人员未按规定认真履行林区巡护责任,管理野外用火不力 | 强化护林人员管理 | 出台加强森林(山林)防灭火工作措施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 2021年1月-5 月 | ||
防火期、高火险时段、大小春收获阶段,巡查密度不强和效果不好,造成阶段火情频发 |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 修订森林(山林)防火值班制度,落实防火值班补助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 2021年1月-5 月 | ||
加强特殊时段巡查 | 出台加强森林(山林)防灭火工作措施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 2021年1月-5 月 | |||
督导检查不全面、不逗硬,隐患整改跟踪督促不到位,造成防火意识层层递减,工作打折扣 | 加强督导检查,逗硬隐患整改 | 建立考核指标,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 2021年1月-5 月 | ||
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够,因多头接险等原因造成信息杂乱,影响处置 | 按规定报送火情信息 | 落实现行信息报送和发布制度,进一步完善各层级沟通渠道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 长期 |
森林(山林)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镇、街道填报)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处、个、份、人
镇(街道) | 隐患排查情况 | 隐患整治情况 | 备注 | ||||||||||||||||||
合计 | 火源管理隐患 | 林区生产经营活动隐患 | 群众生活用火隐患 | 其它隐患(备注说明) | 督导工作组 | 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下达 | 己整治到位 | 正在整治 | 尚未整治 | ||||||||||||
农业生产用火管理隐患 | 宗教、 祭祀、 民俗用火管理 隐患 | 林区施工生产用火管理隐患 | 旅游活动用火管理隐患 | 重要地段设卡驻守、 检查不 到位的 隐患 | 特殊人群玩火弄火隐患 | 油气管道、运输线路隐患 | 电力设施运行、管 理的隐患 | 铁路公路等交通设 施运行、管理的隐患 | 林区其它设施运行、管理的 隐患 | 林区、林缘居民和自主搬迁户生活用火隐患 | 个数 | 人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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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