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大英新闻 首页 文件 政策文件 查看内容
真正让“遂宁效率”成为“遂宁品牌”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大英县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 要点》的通知

2020-5-5 17: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5|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摘要: {"原始ID":"da339100f4c341db91849fe6d45496df","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5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门户网","附件":[]}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大英县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镇、园区、街道办、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应根据辖区、行业(领域)实际,制定本单位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于2020年5月31日前报县安办,并于2020年6月12日和12月9日前分别报送上半年和全年工作完成情况至县安办。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4月8日
大英县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攻坚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营造良好环境,切实推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一)持续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在“2019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信息上重要批示的宣传教育,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好高质量发展安全关,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
县应急局、县委宣传部牵头,各镇、园区、街道办和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及近年来各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教训,深入推进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督导。落实《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采取坚决有力措施严控安全生产基本盘的紧急通知》(川安办〔2020〕10号)、《大英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大安委发〔2019〕19号)各项任务,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各镇、园区、街道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 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深入分析研判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安全风险,分区分类精准落实管控措施。按照“一院一策、一厂一策”原则,加强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集中收治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和民生保障企业等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
      各镇、园区、街道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 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对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及省、市、县实施意见,推动落实2020年安全生产改革发展任务,切实加强水上安全监测巡航救助设施设备配备,构建全县水上交通应急救助体系;建立实施城市安全评估制度,定期排查城市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加大对各类工程的保障力度,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动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和更新改造。适时开展安全生产改革发展任务落实情况“回头看”,确保2020年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 科学制定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安全生产重点内容纳入大英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大英县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推进交通运输、电力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十四五”规划起草。打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收官之战,落实2020年之前需要完成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确保实现规划目标。
      县应急局、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经科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进一步细化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包括省、市、县实施细则、办法)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个必须”要求,充分发挥县安委会和11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职能。进一步明确各镇、园区、街道办、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厘清监管责任边界,明确城镇燃气、铁路等传统行业(领域)及非A级景区、小型游乐设备设施(非特种设备)、民宿等新行业、新业态安全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
各镇、园区、街道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 深入推进清单制管理。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制定完善各级党委和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清单、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紧紧扭住重点企业、重大风险、关键岗位,推动编制和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2020年8月底前,各镇、园区、街道办、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分层、分级、分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2020年12月初前取得实效。
      各镇、园区、街道办和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切实加强考核督查。健全完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制度,优化整合安全生产与消防、森林防火工作考核事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试行安全生产季度动态考核制度,逐步优化调整。加强对国有类企业的安全生产业绩考核,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在督查对发现的政府和部门履责不到位的,强化追责问责,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措施和整治未落实的企业进行严罚重处。
县安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三、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一)加强研判,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各镇、园区、街道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动报告重大安全生产风险,落实管控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组织开展风险辨识,建立完善风险台账,对风险管控情况加强督导检查。
      危险化学品方面,着力防控系统性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隐患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集中整治化工园区突出问题。重点防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废弃处置等安全风险,严格管控“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安全风险。
      大英经开区、县应急局、县经科局、县公安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分工负责。
      交通运输方面,加强“两客一危”、校车、旅游包车、农村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等重点车辆及危病桥梁隧道的风险防控。对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等突出风险隐患进行严格监管处置。
      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分工负责。
      建筑施工方面,重点防范基坑垮塌、起重机械倒塌、雷击触电、高处坠落、脚手架倒塌、物体打击等安全风险,严格管控复杂地质条件下长大桥、隧道工程施工风险和穿越重要交通干线桥梁、隧道工程施工风险。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经科局、县发展改革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非煤矿山方面,重点防范露天矿山边坡垮塌、高含硫天然气井喷、硫化氢中毒、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风险。
      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烟花爆竹方面,切实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型发展;抓好夏季高温雷雨、生产经营旺季等重点时段安全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严防“三超一改”引发烟花爆竹燃烧爆炸事故。
各镇、园区、街道办,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消防方面,重点防范大型商业综合体、“多合一”场所、高层建筑、文物及宗教活动场所火灾风险,大力消除消防设施损坏、消防通道堵塞、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等风险隐患。
各镇、园区、街道办,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商务经合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民族宗教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特种设备方面,重点防范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工矿商贸领域以及医院、学校、大型商业综合体、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公共聚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风险。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应急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经科局、县商务经合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分工配合。
      燃气方面,重点防范因设备老化、损坏或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线引发燃气泄漏、燃爆的安全风险,以及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经营或违规使用风险。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商务经合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铁路方面,切实防范油气管道违法穿(跨)越铁路和不按规范标准采取管道防护措施风险,加强沿线两侧违法采石采矿和爆破作业以及铁路桥下违占违建、铁路沿线私搭乱建、人员上道行走、私设道口及非法过道的风险排查。及时化解防护栅栏、限高防护架、公路上跨、下穿铁路、公路铁路并行路段的安防设施缺失破损等安全风险。
      各镇、街道、园区、县重点工程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旅游方面,重点防范景区发生拥挤踩踏事件的安全风险。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族宗教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电力方面,重点防范林区高压输电线路、重要输电通道运行的安全风险和水电站大坝渗透破坏风险。
      县经科局、县水利局、县发展改革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油气输送管道方面,重点防范油气泄漏燃烧、油气泄漏爆炸等安全风险。
      县发展改革局、县应急局、县经科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其他风险方面,切实防范夏季高温、雷电、强降雨、洪涝灾害和冬季低温寒潮、雨雪冰冻、大雾等极端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工矿企业要严防有限空间作业、粉尘爆炸安全风险。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以下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分工同上。
      (二)抓住关键,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公告督办一批重大隐患,坚持把隐患挺在事故前面,县级层面挂牌督办重大隐患不少于10起。
      危险化学品方面,加强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企业自动化控制、安全仪表系统运行、安全设施设备、特殊作业、安全条件变更以及应急管理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运输全链条和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隐患排查治理。
      交通运输方面,强化“人、车、路、法、环”全方位监管力度,加强道路的隐患排查,重点做好事故多发区域的安全隐患整治和增添防范措施,对“两客一危”、校车、农村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等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实施隐患“清零”。
      建筑施工方面,加强深基坑、起重机械、高支模等分部分项工程和关键岗位到岗履职、施工方案执行、“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临时用电管理、现场及临设防火措施等隐患排查,全面开展城市地下管线、道路桥梁、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隐患排查整治。
      非煤矿山方面,重点排查露天矿山台阶高度、平台宽度、总边坡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高压天然气井、新区预探井、含硫化氢天然气井是否有防井喷中毒等措施。
     烟花爆竹方面,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落实情况的检查以及禁放限放地区、烟花爆竹闲置工库房等场所的排查。
      消防方面,加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学校医院、司法监管场所、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俗客栈、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排查。
      特种设备方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工矿商贸领域相关特种设备,锅炉范围内压力管道,建材、医药等领域使用的快开门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旅游景区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大型综合体、商场、车站等区域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械,物流仓储生产企业生产叉车等隐患排查治理。
      燃气方面,深入排查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各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
      铁路方面,加强铁路沿线涉及地方的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铁路危险货物运输技术条件、铁路通用设施设备状况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
      旅游方面,要加强对旅游景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A级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执行情况的检查。
      电力方面,排查整治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因广告条幅、广告牌宣传纸、塑料大棚、绿化带遮盖物等飘落引发带电设备跳闸的安全隐患,加大水电站大坝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整治。
      油气输送管道方面,重点检查油气输送管道是否落实防雷、防静电和绝缘等保护措施。
      (三)明确重点,强化安全专项整治。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及安全生产暗访等行动,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危险化学品方面,按照规范要求,深入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三年能力提升行动,严格安全准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条件的产能,严禁已淘汰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办厂进园。深入开展全县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第二阶段工作,持续深化全县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与和谐共治专项行动。将三、四级重大危险源接入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实施在线监测管控,推广应用危险化学品行业风险研判子系统、特殊作业监控预警子系统和“北斗+”应急监测预警子系统。
      交通运输方面,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醉驾酒驾、无证无牌行驶等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加大交通运输安全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开展“运营客车安全监控及防护装置整治”“坚守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红线”等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特别是农村道路和公路铁路并行路段的安防设施建设、农村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公交车和桥梁防护安全专项治理等,鼓励在普通国省县道设置中央隔离设施。严厉打击船舶脱检脱管、非法挂靠经营、恶劣天气条件下客运船舶违反禁限航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
      建筑施工方面,严厉打击建设工程领域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持续开展防高处坠落、防深基坑垮塌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两年行动,对在建工地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整治建筑起重机械制造、租赁、使用、安拆、检测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分包项目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分包转包行为,坚决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现象。
      非煤矿山方面,开展露天矿山边坡垮塌和机械伤害专项治理,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督促高含硫天然气采矿作业严格执行井下作业相关技术规程。
      烟花爆竹方面,深化烟花爆竹分包转包、“三超一改”(超人员、超药量、超范围、擅自改变工房用途)、非法经营安全等专项整治,加强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管理、过程管控和现场管理,从严实施行政许可。
      消防方面,持续推进冬春、夏季火灾防控和电气火灾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堵塞疏散通道、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风险。深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组织镇、园区、街道办各级力量对消防通道进行全覆盖检查。全面开展建筑内部及周边消防车通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督促使用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维护管理职责,严格按照标准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预留消防车通道,并定期组织开展巡查、检查和维护。指导各地优化停车位供给,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依法予以查处,情节恶劣的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予以联合惩戒。在养老场所、婴幼儿活动场所、小旅馆、出租屋等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报警装置,提升初期火灾处置能力。
    特种设备方面,持续推进公共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锅炉范围内压力管道、液化石油气充装等专项整治,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提升特种设备质量安全。
     燃气方面,加强对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市政、建筑、拆迁等施工作业行为的管理,落实地下燃气管线保护措施,防止管道设施被外力损坏,保障管道设施安全运行。深化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燃气安全专项宣传,深入推进街区、市场燃气安全整治,严防人员密集场所燃气事故。
      铁路方面,严厉查处与铁路相交公路的超载超重超速超限等违法行为。建立路地四级“双段长”责任制(村社、镇及街道办、园区、县级政府分别对应铁路工区、车间、工务段、成都局集团公司),健全完善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
      旅游方面,严格核定A级旅游景区游客的最大承载量,督促指导A级旅游景区严格实施游客流量控制。
      电力方面,强化电力安全运行管理和电力可靠性管理,严防林区高压输电线的风险,加强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管。落实夏季、冬季用电高峰期安全管控措施,防止因线路覆冰、闪络、山火、外力破坏等情况引发的电力事件(故)。
      油气输送管道方面,加强油气管道保护,建立健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全面推广油气管道完整性管理,建立管道风险点评价、预防和管控档案。
      扎实开展城市道路塌陷专项治理。组织排查湿陷性软土区域、地下工程施工影响区域、老旧管网集中区域、地下人防工程影响区域主要道路,对发现的塌陷隐患及时采取治理措施。强化城市道路塌陷源头管理,对地下工程施工现场沉降变形进行监测监控,按规定采取工程措施,严格控制路面沉降;对存在渗漏隐患的老旧管网,制定改造计划有序推进;对湿陷性软土区域道路路基采取拦截、防渗漏等综合措施加强排水处理。加大道路、市政管网等城市重大公共设施的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塌陷的巡查防控常态化机制。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民爆、学校(含 学校 实验室)、农机、渔业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专项治理行动。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和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以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和集会、庙会、游园等重大活动为重点,加强安全防范,确保重要时间节点安全稳定。
县公安局、县经科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商务经合局、县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 跟踪问效,强化调度推动工作落实。加强督查督办和跟踪问效,建立重点工作日常调度制度,把重大风险管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等情况纳入各单位日常工作调度内容,适时调度工作落实情况,用调度推动工作落实。
县安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一)加强法制建设。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推动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完善安全规程或标准规范。
      县司法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分工负责。
      (二) 改进执法方式。强化联合执法。全县全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联合执法,执法检查每次不少于20家企业,及时通报执法情况,对典型非法违法违规企业公开曝光。采取“包片对口+解剖式执法”的方式,强化行业精准执法、集中式执法,建立重点行业县级主管部门领导联系各镇、园区、街道办制度,明确对口包片领导和科室。县级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的部门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集中执法,每次检查镇、园区不少于2个,全县解剖式执法不少于1家。强化暗访暗查。各单位要制定暗查暗访计划,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认真对本行业领域开展暗访检查。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分工负责。
      (三) 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开展“铸安2020”执法行动,深化“打非治违”,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以“遏制重特大事故,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危化品领域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企业、非煤矿山、工贸企业、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安全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落实“七个一律”措施,强化企业非法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坚决防止“人情案”“关系案”,杜绝各级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流程清单》,规范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行为。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在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中的权重,考核执法人员到岗情况、执法力度、执法规范化情况。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分工负责。
      (四) 健全行刑衔接。严格落实《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应急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之间分工协作、衔接紧密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对安全生产日常执法和事故调查处理中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该移送的坚决移送,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成本,并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和督查检查。
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分工负责。
      (五) 严肃事故查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要求,对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含12类车辆一般道路交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开展事故调查并严肃追责问责。对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伤3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照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将案件材料、线索等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对事故多发频发的地方党委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进行提示、警示、约谈,研究整改措施。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强化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研究建立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制度,对符合“黑名单”管理情形的企业,及时纳入“黑名单”管理并予以重点监控。
      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县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六) 加强指导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参与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检查督查,提供安全技术服务支撑,提高执法检查专业化、精准化水平。合理划分市、县级执法管辖权限,避免多层级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五、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一)提升应急处置水平。按照《遂宁市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2年)》要求,2020年按计划推动完成新建城乡消防站、队指标任务,配备完善基本车辆、城市主战消防车、消防远程供水系统和地下空间(隧道)灭火、地震救援、水域救援装备;开展县级应急指挥场所建设,配合做好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应急通信系统网络建设,建强遂宁化工应急救援队(大英)等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指导镇、园区、街道、企业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抓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宣贯培训,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加快完成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推动出台《大英县消防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编制修订应急预案,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针对性。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24小时值班备勤和信息报告制度。加强灾害事故风险会商研判,密切监测灾害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企业落实防范措施。
      县应急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单位分工负责。
      (二) 强化科技兴安。将安全生产、消防科技进步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安全生产科技的推广应用,加快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信息化系统、智慧执法系统建设,推进高危行业企业、城市生命线工程和智慧消防建设。鼓励企业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水平。
县应急局、县经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分工负责。
      (三) 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消防安全日”等活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社区宣传栏、“村村响、户户通”等资源,建立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教育矩阵。持续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按照《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管理办法》做好年度申报、评审工作,建成一批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大力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督促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全面落实从业人员培训考试制度。
各镇、园区、街道办、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应急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分工负责。
      (四)持续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和安全社区建设。切实提高各镇、园区、街道办城市安全发展水平。严格城市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防涝和污水、污泥、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运营安全监管,开展燃气管网、电力管线等市政设施和老旧小区改造。推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规范餐饮单位用气安全管理。加强地质风险点位排查监控整治;严格重点场所特种设备管理、检测、维护;严格大型活动安全管理,严防踩踏事故发生。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控,不断完善道路信号灯、道路隔离设施,定期检测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状况;推动公交车辆安装驾驶室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严格管控摩托车、三轮车非法违法行为。持续推动完成安全社区建设年度任务,开展2020年安全社区民生工程持续改进“回头看”,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向安全发展城市并轨。
县应急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执法局、县经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经合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分工负责。
      (五) 强化安全生产社会共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吹哨人”、内部举报人制度作用,畅通12350举报电话,鼓励企业职工、家属和社会公众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切实强化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推动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化运行。支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进行舆论监督。推动高危企业规范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督促高危企业全面依法依规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强化信息化管理,推动落实安责险保险机构事故预防技术规范。
各镇、园区、街道办,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分工负责。
      (六)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定实施《工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提升行动三年计划》,在各行业(领域)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加强标准化达标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经济杠杆,实施差异化监管激励措施,提高企业创建的内生动力。统筹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行政许可、监管执法,提升标准化建设质量。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分工负责。
      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一)充实基层安监力量。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结合地方财政和监管任务实际情况,配备与之相适的监管人员及装备,据实保障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人员回归执法岗位专司执法工作力度,确保2020年执法人员到岗率不低于80%。加强监察执法工作的督查巡查,将执法人员在编在岗率、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等纳入督查巡查重要内容。健全基层执法体系,推进派驻重点镇(园区)执法、强化片区执法中队工作开展,切实增强基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力量。
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应急局等单位分工负责。
      (二) 加强安监执法人员培训。以“实战+实训”、以会代训、交叉执法等形式,加强一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继续抓好“新进执法人员培训、业务骨干实训暨比武、领导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三大活动,切实做好针对新进人员和执法大队人员开展监察执法实务培训,夯实监察执法理论基础。
县应急局负责。
      (三) 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作风建设,力戒督查考核、专项整治、监管执法等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健全落实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广大干部牢固树立“一出发就站在高起点,一亮相就展现新风貌”争先意识,打造素质过硬、履职尽责、勇于担当、扎实工作的应急队伍。
县应急局负责。
 
 
qrcode
手机扫码,畅快体验!

相关分类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