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徐 琳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 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昌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付 平 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 成 员:李玲玲 办公室副主任 陈远军 基金和价格管理股股长 邓钰川 保障和指导股股长 胥 波 审核股股长 蒋枝琼 待遇支付股股长 吴 涛 稽查股股长 侯丽娟 综合股股长 黄 蓉 医疗救助股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由办公室李玲玲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相关稳控方案、落实相关医保政策、及时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加大信访维稳排查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相关责任,做好相关宣传工作等。 特此通知。 |